各社会实践组织单位:
学校2023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暨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行动已顺利结束。现就结项认定和总结表彰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认定工作
(一)团队结项要求
1.校级重点团队
(1)实际参与实践学生人数不少于10人,实践天数不少于10天,指导老师中至少有1人随队实地参与指导(须提供教师现场指导照片等佐证材料)。
(2)完成立项申报书中所列实践任务,达到预期目标,获得实践地相关单位书面出具的肯定性鉴定材料。
(3)制作完成1条反映实践活动的短视频。
(4)积极参与团中央“2023年‘三下乡’‘返家乡’社会实践优秀调研报告征集”“镜头中的三下乡”“我的返家乡实践故事征集”等系列线上活动及省地方志办“讲村史、展村史、传村史”2023年多彩乡村实践活动。(参加上述活动中的子活动不少于2项)
(5)在学院(或项目推荐单位)微信公众号、网站上单独发布有本团队开展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
(6)按时提交学校结项要求的有关材料。
2.校级团队
(1)实际参与实践学生人数不少于5人,实践天数不少于5天。
(2)完成立项申报书中所列实践任务,达到预期目标。
(3)积极参与团中央“2023年‘三下乡’‘返家乡’社会实践优秀调研报告征集”“镜头中的三下乡”“我的返家乡实践故事征集”等系列线上活动及省地方志办“讲村史、展村史、传村史”2023年多彩乡村实践活动。(参加上述活动中的子活动不少于2项)
(4)在学院(或项目推荐单位)微信公众号、网站上发布有本团队开展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
(5)按时提交学校结项要求的有关材料。
3.院级团队
实际参与实践学生人数不少于3人,实践天数不少于3天。完成立项申报书中所列实践任务,达到预期目标。按时提交学校结项要求的有关材料。
4.优先考虑条件
在结项评定时,团队实践成果落地成效明显,获得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通过实践活动得出的资政建议获得采纳的,优先评定为优秀等级。
(二)学生团队结项材料提交要求
各团队根据实践活动的类型自行选择按照服务为主类团队或调研为主类团队对应的要求提交结项等级认定材料至立项所在单位。
1.服务为主类团队须提交的材料:
(1)工作总结(2000字左右),重点阐述实践活动开展情况、活动重点内容、特色亮点和开展成效等;
(2)具有代表性的活动照片(图片不小于2M,数量不少于5张),照片文件请以图片注释命名;
(3)团队拍摄编辑的视频短片(校级重点团队必交,其他团队选交);
(4)其他佐证材料,如团队获得的由实践地相关单位出具的肯定性证明材料(选交)。
2.调研为主类团队须提交的材料:
(1)调研报告(5000字左右),要求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能够提出解决实际问题的对策建议;
(2)具有代表性的活动照片(图片不小于2M,数量不少于5张),照片文件请以图片注释命名;
(3)团队拍摄编辑的视频短片(校级重点团队必交,其他团队选交);
(4)其他佐证材料,如团队获得的由实践地相关单位出具的肯定性证明材料(选交)。
3.各团队须按照《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结项材料》(附件1)整理提交材料。格式规范纳入结项初审评定的参考依据之一。
(三)结项等级评定
1.单位初评推荐。各单位对参与结项等级认定的团队进行初评,给出建议评定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填写《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结项等级认定汇总表》(附件2)。校级重点、校级、院级团队合并参加结项评审,不单独设定各结项等级比例,均视实践开展情况和取得成果确定结项等级。
(1)推荐名额。各单位可按照不超过立项团队数量20%的比例推荐结项“优秀”等级团队(四舍五入,不足1个的按1个推荐),按不超过立项团队数量30%的比例推荐结项“良好”等级团队。其余为合格或不合格。
(2)材料提交。各单位将初评推荐为“优秀”等级团队的结项材料(附件1)及《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结项等级认定汇总表》(附件2)提交至校团委。
2.校团委复评确定。校团委结合各单位提交的初评材料,组织开展复评。
3.结项支持。
(1)校团委根据全体实践团队的结项等级,颁发结项证书。
(2)校团委根据结项情况,为成功结项的校级及以上团队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其中,为成功入围广东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 突击队行动优秀示范项目,给予最高额度为8000元的经费支持;为省级重点团队给予最高额度为6000元的经费支持;为校级重点团队给予最高额度为3000元的经费支持;为校级团队给予1000元经费支持。为获得校级重点、省级重点、入围广东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行动优秀示范项目且成功结项的团队,按1000元/团队的标准为随队实地指导的老师发放指导费用,具体工作安排待结项工作完成后另行发布。
立项为校级及以上的团队提交《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校级重点及校级团队经费支出确认表》(附件3-1)至活动组织单位,单位汇总填写《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校级重点及校级团队经费支出汇总表》(附件3-2)后,将相关团队的经费支出确认表与汇总表一并提交至校团委。已获得专项经费资助的团队,学校不再重复资助。
(3)鼓励各单位根据评定等级对实践团队给予相应的经费补助。
二、评优表彰工作
本次社会实践评优表彰共设7个奖项,请各单位统筹做好推荐工作,汇总填写《申报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表彰项目一览表》(附件4)。
(一)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单位
评选对象: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
材料提交:各学院向校团委提交《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体情况表》(附件5)和社会实践工作总结(无论是否参评优秀单位均须提交相关材料)。
(二)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
学校结项等级认定为优秀的团队,即为本年度社会实践优秀团队。
(三)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老师
评选对象: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的指导老师;
推荐名额:不超过本单位实际参与指导老师数量的三分之一。
材料提交:有意申报的指导老师向立项单位提交《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老师申报表》(附件7),相关单位按比例将拟推荐人选申报材料提交至校团委,推荐人选原则上应有随队实地指导的经历,所指导学生团队获推荐参评校级优秀团队。在不同单位指导实践的,自行选择任一单位进行申报(不接受重复申报)。
(四)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学生个人
评选对象: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团队成员、负责所在单位社会实践组织工作的学生工作人员。
推荐名额:不超过本单位实际参与实践学生人数的20%(含实践团队成员和本单位负责社会实践组织工作的学生)。
提交材料:有意申报的学生向各单位提交《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个人申报表》(附件8),相关单位按比例将拟推荐人选的申报表提交至校团委。在不同单位参与实践的,自行选择任一单位进行申报(不接受重复申报)。
(五)参与社会实践优秀调研报告、优秀微视频、优秀摄影作品评比的,根据专项活动评选要求提交材料。详见学校融合门户“业务通知”栏目《关于举办广东财经大学2023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调研报告大赛的通知》《关于举办“强国有我 青春有为”暑期社会实践纪实微视频作品大赛的通知》,“广东财经大学”微信公众号关于学校40周年校庆书画、摄影作品大赛工作安排的相关推文。
三、工作要求
1.认真总结,按时报送。各单位本着客观、公正、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好结项和推优工作。按照附件9“各单位暑期社会实践结项材料提交格式规范”整理好,于9月15日(星期五)17:00点前将本单位结项材料和推优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twstb@gdufe.edu.cn(文件大小超过100M的,请上传至网盘,发送链接和提取码至邮箱),邮件以“单位名称+社会实践结项及推优材料”作为标题。其中,附件2、3、5、6须同时报送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版。
2.选树典型,提升成效。各单位结合团队立项情况和实践开展情况,认真做好推优表彰工作,重点关注在实践过程中产生积极影响,助力地方高质量发展的团队,如获得实践地表扬、与实践地达成结对共建意向或签订协议的实践团队;获得各省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报道的实践团队;实践成果获有关部门认可或落地实施的团队。重点关注在实践过程中实地参与指导,为学生团队提供良好的指导和帮助,推动实践团队高质量完成实践任务的指导教师。
3.积极宣传,扩大影响。各单位认真做好社会实践总结工作,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开展校内报告会、分享会,组织优秀团队、个人在青年学生中分享暑期社会实践的鲜活事例、实践成果、活动感悟等,扩大“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影响范围。
附件: 1.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结项材料
2.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结项等级认定汇总表
3.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经费支出确认表、汇总表
4.校级重点团队指导老师随队指导佐证材料
5.申报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表彰项目一览表
6.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总体情况统计表(含工作总结)
7.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老师申报表
8.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个人申报表
9.暑期社会实践结项材料提交格式示范(供参考)
共青团广东财经大学委员会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