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 :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共青团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和共青团广东省第十五次代表大会有关工作部署,巩固深化我校学生会组织改革成果,不断提升学生会组织的同学满意度、大局贡献度和社会认可度,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决定开展学生会组织“我为同学做实事”精品服务项目的申报和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
二、申报对象
学校各级学生会组织,包括学生会、研究生会。
三、佐证材料认定时间
2022年9月—2023年8月
四、支持范围
根据申报项目数量和项目质量,评选若干精品服务项目并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支持。择优推荐参加2023年广东学联学生会“我为同学做实事”精品服务项目申报和评选。
本次评选结果为“2022—2023年度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参考指标。
六、申报类型
引领思想成长类、帮助学业进步类、解决就业发展类、帮扶家庭困难类、促进身心健康类、助力社会融入类以及其它类别。
七、申报要求
(一)思想引领成效显著。坚持党的领导,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到党和国家事业之中。
(二)服务同学精准有效。聚焦广大同学的根本性需求(学业就业)、普遍性需求(生活交际)和迫切性需求(困难困惑),服务同学成长成才,能够有效助力学生会发挥服务引领功能。
(三)项目内容持续深化。已有一定基础,未来持续深化,且在2022—2023学年有开展,能够切实帮助同学解决困难、具备良好群众基础的精品服务项目。
( 四 ) 广泛发动分类申报。每个学院学生会(研究生)原则上提交至少一个项目,各申报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真实、客观地填写申报表。
八、申报方式
2023年9月2日前,各单位需将所有申报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1,多个项目申报表则汇总至一个文件) 和汇总表(详见附件 2) 及佐证材料,包括可编辑Word/Excel文件和加盖公章的PDF扫描文件发送至校学生会邮箱gdufexsh@163.com。
九、申报流程
( 一 ) 推荐申报。9月2日前,各学院提交申报材料。
( 二 ) 项目评审。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根据已提交的申报材料组织评选。
( 三 )项目评定。9月12日前,公布精品服务项目评选结果。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薛老师,020-84096761
附件:附件1:“我为同学做实事”精品服务项目申报表.docx
校团委 校学生会 校研究生会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