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根据省团委相关工作要求,高标准做好2023我校毕业生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先就有关工作要求提示如下:
一、工作对象
毕业年份为2023年的学生团员、往届未按规范转出团组织关系的团员
二、时间安排
1.转接期:各学院团委在团员毕业前摸清去向,将就业、升学、待业、出国(出境)几种情况进行分类,向团员正确传达组织关系转接要求,并提前准备转接相关佐证材料。各学院团委根据毕业生离校实际情况,于本提示下发后启动本年度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导毕业生团员主动发起组织关系转移,按照《广东省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下称“《工作指引》”,见附件1)要求,完成线下和线上组织关系转接。
2.收尾期:10月底前,各学院团委应依托“智慧团建”系统,排查未完成转接的毕业生团员情况,督促学生团员及时转出。10月31日前,毕业生团员实现应转尽转。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各方责任,严禁推诿扯皮。学校各级团组织和团干部要全面熟悉和掌握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和规范管理的各项政策,按照《工作指引》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三个严禁”,即:严禁基层团组织不正确传达全省学社衔接工作要求,让学生团员本人自行联系上级团组织完成转接工作;严禁转出方团组织简单粗暴地以“未就业”为由,要求毕业生团员转往生源地或者户籍地团组织等弄虚作假行为;严禁转入方团组织以非本单位正式编制职工、非本地区正式户籍居民等原因拒绝接收毕业生团员。
(二)加强业务指导,保证精准转接。校团委将对各学院团委书记开展组织关系转接专项业务培训,各学院团委要对学生骨干、毕业班团支部委员开展专项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各学院团委要加强对毕业生团员的专门指导,确保团员如期按要求完成转接。要及时清理空心团支部,对个别未转出的团员建立“流动团支部”进行统一管理。
(三)强化过程督导,有序推进工作。各学院团委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督导下辖团支部完成毕业生团员转出工作。按照团省委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7月31日前,各学院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发起率不低于80%;9月30日前,各学院的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发起率不低于90%;10月31日前,毕业生团员实现应转尽转。各学院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完成率将作为团组织书记述职、各级五四评优的重点评价指标,各学院团委要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转接工作。
联系人:薛云峰
联系电话:020-84096761
附件:1.广东省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2023).pdf
共青团广东财经大学委员会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