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全国和省级表彰的预通知

发布者:彭蔼发布时间:2022-09-11浏览次数:1026

 

单位:

根据团中央的《2022年度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工作安排》的工作要求,我校拟对活动中突出的单位、团队和个人进行评优表彰。现将组织申报全国表彰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范围

在学校2022年度“三下乡”社会实践工作中积极组织、指导或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实践成果的有关实践团队、品牌项目及个人

    二、推荐优秀工作典型

    1.全国优秀集体和个人

1)全国层面表扬有一定典型代表性、表现突出的300个左右单位(包括高校、职业院校团组织,学校的院系、班级及学生社团等的团组织)、400支左右团队和200名左右个人(负责活动组织工作的学校团干部、学生以及学校有关负责人和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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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国层面表扬机制完善、特色鲜明、成效显著、运行规范的2022年度“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品牌项目100个左右,各省级团委报送的品牌项目推荐数量不多于8个,报送的材料内容须包括实践品牌由来、主要做法、宣传方式、重要成果等。

3)各单位限推1支优秀团队、1名优秀个人(老师或学生)和1个品牌项目(填写附件1有关表格),填表格式请严格按照附件1-4的填报要求,原则上今年推荐的全国优秀单位、团队、个人须至少参与“2022年‘三下乡’、‘返家乡’社会实践优秀调研报告征集”、“镜头中的三下乡”、“我的返家乡实践故事征集”等系列线上活动的其中一项。有关活动的指引可在“创青春”微信公众号中搜索查询获取。校团委组织将对推荐的团队和个人进行评选。

2.全省优秀集体和个人

1)根据全省高校实际开展社会实践情况和活动成效,对优秀团队和优秀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在校生3万人以上高校,原则上限推4支优秀团队和10名优秀个人(老师不超过4个)。在校生2-3万人的高校,原则上可推3支优秀团队和8名优秀优秀个人(老师不超过3个)。

2)优秀单位无需申报,由主办单位择优评选。优秀团队由各单位推荐,每个单位最多推荐1支团队(活动实施过程中须带有团旗、“灯塔工程”logo、“三下乡”logo等相关“三下乡”元素,能够展示活动过程及团队风采),填写《全省优秀团队申报表》(附件2-1)。优秀个人包括指导老师和学生,每个单位限推荐指导老师(须全程指导、带队参与实践活动)和学生各1名,如无突出表现的可不推荐。推荐的个人填写《全省优秀个人申报表》(附件2-2),由校团委组织对推荐的团队和个人进行评选。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梳理2022年度“三下乡”社会实践工作开展情况,填写附件3“总体情况统计表”。积极选树优秀典型,重点挖掘在社会实践活动中以实际行动助力乡村振兴的优秀事迹。本着客观、公正、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严格把关和选拔,推荐具有代表性的团队和个人参选。

2.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进行系统梳理,从工作部署、推进措施、组织动员、活动情况、重点项目、总体数据、实践成效、创新做法等方面总结经验,开展线上或线下报告会、分享会,组织有一定典型代表的实践团队、个人分享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鲜活事例、实践成果、心得体会等;选编活动中的典型案例、创新做法,通过微信、微博、校园媒体等平台进行传播推广,将活动中的感人事迹、实践成果向广大青年学生宣传。

3.请各单位把握节奏,确保质量,按时报送汇编材料,逾期一律自动取消推荐资格。于915日(周四)下午5点前将推荐材料(含总体情况统计表、申报表和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和盖章版扫描件报送校团委。报送材料邮件名以“XX单位全国和省级社会实践推优申报材料”,全国和省级分两个文件夹,请分别命名为“全国三下乡推优申报材料”和“省级三下乡推优申报材料”,其他子文件命名为“XX单位XX团队(个人姓名)”


联系人:彭蔼,电话:020-84096740

邮箱:xtw@gdufe.edu.cn

附件:2022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全国和省级推优申报材料.zip  

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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