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我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锐意进取、创先争优,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共青团评优表彰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校团委决定于2022年5月集中对2021—2022年度广东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及申报条件
本次表彰共设8个项目,分别为广东财经大学五四红旗团委、广东财经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广东财经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广东财经大学优秀团务工作者、广东财经大学十佳团支部书记、广东财经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广东财经大学优秀共青团员、广东财经大学“五四青春榜样”。各项目参评条件如下:
(一)五四红旗团委
参评资格:以学院团委为参评单位(不包括学院佛山校区团委、学院研究生团委等),2020年9月前成立,学院团委工作在量化评分中得分排名前8名。
参评条件: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和团员政治教育,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急难险重新”任务等关键时刻冲在前、靠得住。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讲政治、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勇于创新。规范化建设成效好、底数清,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及时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且未出现大量申诉,团员教育管理联系服务到位。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成效好。深入推进整治软弱涣散基层团组织三年行动“命脉工程”,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组织动员青年力度大、能示范。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建立的组织树(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3.联系服务好。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现实需求开展服务,围绕成长发展、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形成稳定的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和认同度高、获得感强。在广东“青年之声”“i志愿”平台开展青年服务、志愿服务活动频率高、质量优,在开展“活力在基层”活动中表现积极的优先考虑。
4.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学校及学院党的中心任务和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5.荣誉激励录入及时。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要求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团员录入由本级团组织或由本级团组织联合其他单位共同授予(实施)的表彰奖励信息(2018年1月以后授予的表彰奖励信息),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申报对象所获荣誉应与“智慧团建”系统所记载荣誉对应。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
参评资格:2020年9月前成立的团支部,“两制”完成率为100%,组织化党史学习教育完成率达100%,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1日“青年大学习”总参学比超过80%,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1%(团费交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统计为准),支部成员在校期间没有违规违纪现象,支部全体成员最近两次期末考试平均绩点在2.0以上,2021年“对标定级”等次为“五星级”。
参评条件: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和团员政治教育,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领凝聚青年有特色、成效好。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讲政治、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勇于创新。规范化建设成效好、底数清,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及时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且未出现大量申诉,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及时,团员教育管理到位。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成效好。落实全团大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组织动员青年力度大、能示范。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建立的组织树(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3.活动开展好。积极开展主题教育实践和主题团日竞赛;支部成员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的其他各项活动;实施素质拓展计划(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扎实有效;支部团员在“i志愿”平台注册成为志愿者比例超过80%、参与志愿服务记录比例高,在开展活力在基层活动中表现积极的优先考虑。
4.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学校及学院党的中心任务和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从本届本单位本次已经确认推荐的五四红旗团支部中择优推荐,其条件如下:
1.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须具备2021-2022年“广东财经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所有申报条件,支部团员不存在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情况(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2年4月1日);团员志愿者在“i志愿”系统注册率为100%,参与志愿服务时长数据突出。
2.始终坚持标准、保持优秀,在上级团组织交待的各项工作任务中名列前茅,是其它团组织学习的楷模。
(四)优秀团务工作者
参评资格:现任学院团委、学院佛山校区团委、学院研究生团委(团总支)书记,就任时间为2021年9月之前。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上有志愿服务时长;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组织树建立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所任职学院团委在量化评分中得分排名前10。
参评条件:
1.政治上强。对党忠诚,注重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3.能力上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
4.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
5.作风上强。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带头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
6.自律上强。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团中央“六条规定”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7.管理上强。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且未出现大量申诉;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及时;组织青年大学习情况参学率高。
(五)十佳团支书
参评资格:现任团支部书记,大学期间无违规违纪现象且最近两次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在本班级30%以内,没有不及格课程;2021年5月至2022年3月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上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个小时;在2021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所任职的支部团员不存在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情况;所在团支部获得本学院团委推荐参评广东财经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或广东财经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参评条件:
1.热爱团的事业,在团员青年中威信较高,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
2.基础团务工作扎实有效,“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到位,“推优”工作力度大、成效好。
3.工作开拓创新,在基础团务、团建创新、思想引领、服务团员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志愿服务、新媒体运用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
4.所任职支部团员在“i志愿”平台注册成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记录比例高,在开展活力在基层活动中表现积极的优先考虑。
(六)优秀共青团干部
参评资格:现任共青团干部,本学年度在各级团组织中担任团干部职务不少于半年;大学期间没有违规违纪现象,最近两次期末考试无不及格课程;2021年5月至2022年3月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上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10个小时;在2021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5%(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
参评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2.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密切联系青年成效突出,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3.热爱团的事业,工作认真负责,勤奋务实,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开拓进取,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工作成绩突出。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
4.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且未出现大量申诉;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及时。
(七)优秀共青团员
参评资格:团龄2年以上,大学期间没有违规违纪现象,最近两次期末考试无不及格课程;2021年5月至2022年3月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上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6个小时;在2021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年满18周岁的原则上应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和年度团籍注册,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已获推荐优秀共青团干部的,不再参评优秀共青团员。
参评条件:
1.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2.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表现突出。
4.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5.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尊崇宪法法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八)五四青春榜样
“五四青春榜样”共设“学业榜样”、“科研榜样”、“创业榜样”、“敬业榜样”、“公益榜样”、“自强榜样”、“文体榜样”七个单项奖。
参选“五四青春榜样”评选的候选人必须符合本通知参选“优秀共青团员”的基本条件,且在对应领域有典型事迹:
1.学业榜样:大学期间平均绩点排在本学院本年级前三名且曾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校长奖学金。
2.科研榜样:本学年在省级学术科研竞赛中,获得该项赛事最高级别奖项;或在国家级及以上学术科研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级别奖项;或获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攀登计划专项资金)重点项目立项;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中所列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3.创业榜样:具有良好的创业精神和完整明晰的创业方案,创业项目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创业类竞赛奖励或项目已落地实施,运营情况良好,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敬业榜样:在各级党团学组织工作总时间2年以上,现任院级及以上党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政治立场坚定,责任心强,为集体和同学们的利益无私奉献,为同学们提供服务与便利,为集体赢得荣誉,获得师生的认同。
5.公益榜样: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事迹突出,起到表率作用;被认定为“2021年度广东财经大学五星志愿者”。
6.自强榜样:面对各种艰难境遇或挫折,能够不畏艰难、自信乐观、积极应对,通过自己的努力取得一定的成绩。
7.文体榜样:在省级文化、艺术、体育类竞赛中获得该项赛事最高级别奖项;或在国家级及以上赛事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或前八名以前名次。
“科研榜样”、“公益榜样”、“创业榜样”、“文体榜样”可以团队名义或个人名义参选。以个人名义参选的,需为项目第一负责人。
二、表彰名额及申报说明
1.五四红旗团委:不多于5个。
2.五四红旗团支部:各学院按照支部数的20%推荐。
3.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各学院团支部数不足20个的,可推荐1个;团支部数量达到或超过20个的,可推荐2个。
4.优秀团务工作者:各单位申报名额不超过2个,具体表彰名额根据申报人数的一定比例来评选。
5.十佳团支部书记:10个。各学院团支部数不足20个的,可推荐1人;团支部数量达到或超过20个的,可推荐2人。
6.优秀共青团干部:按本学院团支部总数30%确定推荐名额数量,其中来自班级团支部推荐人选不少于50%。
7.优秀共青团员:按本学院团员总数的4%推荐。
8.“五四青春榜样”:每个奖项设获奖者1名,提名奖1-2名。
其他说明:校团委下属学生组织的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按其团员数的20%的名额评选。校团委大学生团务中心、大学生社会实践与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新闻宣传中心、素质拓展中心、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团组织干部具备参选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资格,其它学生组织的干部均不参加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具备参评资格的组织按部门负责人以上干部数20%的名额推荐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名额不占各学院计划数。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1.五四红旗团委:各学院团委申报——校团委进行量化评分,占比50%——各学院团委进行述职展示,校团委召开评优会议评分占比20%,职能部门评分占比10%——校团委综合打分,占比20%。
2.五四红旗团支部:符合条件的团支部申报——各学院团委召开评优会议,由申报团支部做展示汇报——学院团委评优会推选——校团委审核。
3.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符合条件的团支部申报——各学院团委召开评优会议,由申报团支部做展示汇报——学院团委评优会推选——校团委审核。
4.优秀团务工作者:符合条件的个人申报——申报人述职展示,校团委召开评优会议评选确定获奖人选。
5.十佳团支部书记:符合条件的团支书本人申报——各学院团委召开评优会议进行推选——校团委召开评优会议评选。
6.优秀共青团干部:符合条件的团干部本人申报——各学院团委召开评优会议进行推选——校团委审核(校团委下属组织相关评选参照此流程进行)。
7.优秀共青团员:符合条件的团员本人申报——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确定推荐人选——各学院团委进行审核——校团委审核。(校团委下属组织相关评选参照此流程进行)。
8.“五四青春榜样”:符合条件的个人申报——各学院团委召开评优会议确定推荐参加校级评审人员名单。(每个学院所有类别推荐人数总和不超过4人,各类别申报数分布无限制;以团队名义申报的,由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推荐)——校团委召开评优会议评选。
四、材料报送
1.所有学院均需提交量化评分佐证材料(不需学院提供材料的评分点除外),佐证材料按照“XXX学院团委工作评价量化评分佐证”样板建立文件夹,并于4月11日前发送至邮箱xtwzzb@gdufe.edu.cn,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2.申报五四红旗团委、优秀团务工作者,在学院量化评分结果确定后提交申报表(见附件2、附件3)、事迹材料(不超过2000字),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3.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五四青春榜样”,需填报对应的申报表格(见附件4-附件9),申报表中的主要工作成绩或个人事迹材料一般控制在600-1000字,申报“五四青春榜样”的一般控制在1000—1500字。以上评优推荐人选或集体在报送前需公示3天。所有评优材料请于4月18日前发至工作邮箱xtwzzb@gdufe.edu.cn,纸质材料交至校团委305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1.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严肃认真,走群众路线,注意广泛听取党组织、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推荐上报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严格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推荐质量。
2.各学院团委要全面负责、科学统筹本学院两校区、各年级及本科生、研究生团组织、个人的推优工作。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挖掘和树立典型,以此次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宣传先进基层团组织和个人,让全校各级团组织学有楷模、赶有先进,努力开创我校共青团工作新局面。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附件:
2.2021-2022年度“广东财经大学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docx
3.2021-2022年度“广东财经大学优秀团务工作者”申报表.docx
4.2021-2022年度“广东财经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docx
5.2021-2022年度“广东财经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申报表.docx
6.2021-2022年度“广东财经大学十佳团支书”申报表.docx
7.2021-2022年度“广东财经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docx
8.2021-2022年度“广东财经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docx
9.2021-2022年度“广东财经大学五四青春榜样”申报表.docx
10.2021-2022年度广东财经大学共青团工作评优申报汇总表.docx
共青团广东财经大学委员会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