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
为充分发挥评选表彰工作的激励作用,激发各级团组织和广大青少年学习先进、追赶先进、争当先进,勇做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锋力量,根据团省委《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省团队组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有关要求,请各单位、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推荐优秀的集体和个人参评广东青年五四奖章和2026年广东省“两红两优”。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优秀青年及群体,全校共青团员、团干部、团组织。
二、参评基本条件
(一)广东青年五四奖章的推荐评选条件
1.个人奖项:应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风端正,在青年群体中享有较高声誉。年龄为14—35周岁、户籍在广东省或在广东省学习、工作一年以上的中国公民,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获得过市级青年五四奖章或其他市级以上(含市级)荣誉。
2.集体奖项:集体成员应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其中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数占总人数60%以上。集体成员的主体为在广东省工作或生活的青年。在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或在投身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二)广东省“两红两优”的推荐评选条件
1.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工)委和五四红旗团(总)支部:团组织稳定性较强,成立满1年,近5年获得过市级、县级相关荣誉(不含参评当年)。
2.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未满28周岁的共青团员(不含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团龄2年以上,年度教育评议结果累计2年以上为“优秀”等次;近5年获得过市级、县级相关荣誉(不含参评当年);年满18周岁的原则上应当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3.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干部: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2年,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于1年;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近5年获得过市级、县级相关荣誉(不含参评当年)。
其中,近5年获得过市、县级相关荣誉主要包括:市、县级团委,省、市有关单位团工委,高等学校、央企总部团委及以上团组织授予的荣誉;或市、县级其他部门,高等学校,央企二级公司,省属企业总部及以上授予的其他政治类荣誉。
三、申报要求
1.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第二十七届广东青年五四奖章推荐评选工作指引》和《2026年广东省“两红两优”申报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开展评选申报工作。
2.各单位应坚持优中选优,做好审核、推荐工作,明确参评资格、基本条件和评选程序,各单位每个类别限推1人(个)。其中“两红两优”各项参评基本条件均需依据广东“智慧团建”系统记载情况进行前置审核确认。拟推荐对象应当在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可在报送材料的同时开始公示)。
3.按照《指引》中关于材料报送的要求,以学院为单位,于5月20日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至工作邮箱xtwzzb@gdufe.edu.cn,文件夹和邮件标题按照“单位+省青年五四奖章推荐材料”“学院+省两红两优推荐材料”命名,纸质材料待初评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报送。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符可,联系电话:020-84096674
校团委
2026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