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府〔2023〕34号)和《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粤财行〔2025〕12 号)的有关规定,现就2026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概况
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是由省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从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中安排,用于支持广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项目开展的专项资金。2026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旨在面向全省遴选、培育和资助一批高等院校在校大学生团队,开展县域产业发展、文化建设、公共服务和科技服务等四类实践研究项目。
1.产业发展。围绕岭南特色产业、海洋产业、乡村集体经济等,通过科技赋能、创意转化 、市场运营等方式,助力推动地方新型工业化、信息化 、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转型升级。
2.文化建设。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建筑、特色文化产业等,开发系列文化产品,打造线下文化阵地,促进农文旅融合发展,助力推动岭南文化创新发展。
3.公共服务。围绕规划设计、教育医疗、法律法治、创新创业、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等,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积极建言献策,助力推动基层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现代化。
4.科技服务。围绕县域科技攻关、科创落地、科学普及等,在县域“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发展上提供支持,助力打通县域科创“最后一公里”和科创人才队伍建设。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报者(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广东省内的部属、省属、市属及省直部门主管的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民办独立学院的中国籍(含内地和港澳台地区)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包括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申报项目实施周期为两年。
3.申报项目须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先进性、实用价值与现实意义。项目须由学生自主设计,独立完成,能够进行成果展示,且无知识产权归属纠纷。
4.申报项目须以团队形式申报,允许跨校组建团队(须经各 相关高校团委同意并以项目申报人所在高校为申报高校)。项目团队学生总人数不超过15人,应建立梯队式人员架构,由高年级学生牵领低年级学生开展研究,可以指定双负责人。每一申报者同年只能申请1个项目。参加已立项项目但未通过结项的(包括尚在项目实施周期内的),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5.申报项目须配备1至3名指导老师,其中至少配备一名35岁以下青年教师。本科及以上项目团队须至少配备一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指导老师,高职项目作品须至少配备一名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指导老师。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者要求:申报者须品学兼优、善于独立思考、有较强实践动手能力和理论分析能力,对科学研究等拥有浓厚的兴趣,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严谨的学术作风,具备未来从事科学研究或基本素质和能力。
2.申报项目要求:申报项目选题要求紧密围绕助力“ 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 ”,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能够产出一定科研效益 、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指导教师应贴合项目研究主体专业,兼顾多学科背景,做到校内外协同,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指导学生围绕选题进行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实验测试)、修改完善项目内容。
3.其他申报要求。为助力实施“百千万工程”,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把课堂学习和乡村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在乡村振兴的大舞台上建功立业,专项资金鼓励参加广东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行动的团队积极参与申报,将课堂学习和乡村实践、科技创新与乡村振兴结合起来,实现科研成果转化,助推乡村振兴发展。各学院申报项目中具备广东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行动实践经历的项目项目占比不得低于1/2,若立项名额不足2个,则不受此限制。
(三)结项要求
立项项目结项需从以下三个方向中选择一种作为项目的具体结项方式。用于申请结项验收的项目成果,参与成员必须有学生团队成员。其中,论文的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应为项目团队成员。超标完成结项要求的项目,经团省委和团省委委托的专家组研究,可评定为优秀结项项目。
1.两个基础条件
(1)所有立项项目在研究周期内均需要参加广东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行动。
(2)所有立项项目在研究周期内均需要参加“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的校级及以上级别比赛。
2.具体结项方式(三选一)
(1)科研效益方面。要求发表1篇学术论文,获得“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省赛一等奖及以上或“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省赛银奖及以上可以代替发表论文用于结项验收。
(2)经济效益方面。项目要求直接或间接产生一定经济效益,包括获得政府或第三方购买服务、通过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获得收益、竞赛评比获得奖金、助力政府和企事业单位降本增效并取得有关证明等。
(3)社会效益方面。项目要求产生明显社会效益,包括获得省直有关单位主办“百千万工程”相关项目活动的省级荣誉、研究成果获市厅级或以上领导肯定批示、项目形成典型案例在县域推广应用获县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其他团省委研究认定的显著社会效益(如重要媒体宣传报道、明显增加群众收益、创造良好就业机会等)。
三、推荐名额及要求
1.我校可推荐一般项目4个,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为3万元。
2.各学院基础推荐名额为1个,推荐项目须为学校2025-2026学年“双百工程”重点立项项目,或曾在历届“挑战杯”系列赛事中获省级及以上奖励的项目。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院可多推荐一个。
(1)有项目获得第十八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的单位。
(2)校级“三下乡”活动先进单位,或有项目获得2025年“百千万工程”突击队省级品牌项目的单位。
2023年“攀登计划”立项项目未能结项的,根据未结项项目数量对应减少学院本次推荐申报名额。
3.各学院重点推荐已取得实质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有较大培育潜力的学生课外科研项目。
四、校内申报流程
(一)学生申报
申报者(团队负责人)根据不同的申报项目类别,按要求填写相应的申报书(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团委。
(二)学院推荐
各学院根据分配名额数量组织学院评审工作,填写《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申报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推荐项目参加学校选拔。
各学院于1月4日(周日)17:00前将学院推荐项目申报书和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包括盖章扫描版)发送至校团委邮箱cxcy@gdufe.edu.cn(文件夹统一命名为“学院名称+2026年攀登计划申报书”,申报书命名为“学院名称+2026年攀登计划申报书+课题名称+第一作者姓名”。
(三)学校评审、公示
校团委组织专家评审,于1月10日前确定学校推荐项目名单,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五、注意事项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关于高校科研学术行为的有关规定和程序。项目申报人(负责人)、参与人有伪造或者变造申请材料的,由团省委撤销当年申请项目资格;申请项目已决定资助的,撤销原资助决定,追回已拨付的专项资助经费;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冒用指导老师科研成果或在科学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情节严重的行为,一经查实,由团省委直接做出终止资助项目实施的决定。有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5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项目。
联系人:校团委贾微微
联系电话:020-84096703
附件:
附件1:2026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作品申报书.docx
附件2: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申报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3:2026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项目校级选拔各学院名额一览表.xlsx
附件4:2026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立项项目校级评审参考标准.docx
校团委
2025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