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共青团广东财经大学第二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信息来源: 校团委 发布日期: 2024-10-12 浏览次数: 15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

经校党委和团省委批准,共青团广东财经大学第次代表大会将于本学期召开,届时将选举产生共青团广东财经大学第届委员会。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以下简称《基层选举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共青团广东财经大学第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名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的组成

共青团广东财经大学委员会拟由21人组成。其中包括团的专职干部和团的兼职干部、青年先进人物;须有适当比例的女性代表。

二、委员候选人的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模范作用突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群众基础扎实。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直接联系青年成效突出,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4.工作能力过硬。热爱共青团工作,坚持围绕学校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创新,有较强的议事能力,能够履行委员职责。

三、委员候选人提名原则

    1.委员候选人提名应该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要从有利于团的工作的角度出发,充考虑到工作的延续性,在立足学校共青团工作大局和结合本单位实际基础上提名委员候选人。在提名委员候选人时,严格依照委员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进行,把符合条件、在团员青年中有威信的优秀同志推荐上来。

2.按照结构合理和有效覆盖的原则。委员候选人的提名要注意考虑团委专职干部、各级团组织主要负责人、主要学生组织(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各学院团委和学生会等)负责人和青年大学生代表的结构合理性。

四、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办法

1.产生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的建议名单1017日)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结合本单位实际酝酿讨论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建议名单,每个单位酝酿提名不超过26人。各选举单位将酝酿讨论结果经本单位党委审批后,形成正式提名名单,填写《共青团广东财经大学大学第二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名册》(附件1),于1017星期四16:00前报校团委。

2.产生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1021日前)

校团委对各选举单位酝酿的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建议名单进行汇总审核,在综合考虑工作实际需要、委员的结构组成以及比例搭配合理性的基础上,严把人选政治关、身份关,深入了解考察对象在青年群众的威望和声誉,及在青年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情况,提出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并反馈回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

3.确认候选人建议名单1025日前)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对反馈的候选人名单进行酝酿,经各所属单位团委和党委出具考察意见后将意见反馈回校团委,由校团委提交大会主席团讨论研究,最终确定26个候选人的建议名单,由校团委确定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名单报校党委和团省委审批。

4.确定委员候选人名单118日前)

经校党委和团省委审批通过后,校团委将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名单提交大会主席团,经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五、工作要求

1.委员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选举单位要认真组织团员学习团章及有关文件精神,使团员能够积极参加团内事务,明确基本原则、程序和要求。

2.团员、团代会代表要以认真的态度、负责的精神对待此项工作,正确行使权利。

3.在委员候选人提名酝酿中,各选举单位负有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的重要职责,团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4.各选举单位要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办事,遇到问题及时与校团委沟通,注意时间的进度和工作的节奏。

 

附件1:共青团广东财经大学第二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名册.docx

 

 

共青团广东财经大学委员会

2024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