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按照《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团组字〔202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开展2023年度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开展对象
各学院团委书记
二、开展方式
采取现场述职与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围绕学院团委在2023年度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服务大局贡献度方面工作的主要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和2024年工作计划进行述职,重点突出以下内容:
1.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主责主业落实情况。 包括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开展情况;“青年大学习”、“灯塔工程”、“青马工程”、“团干讲党团课”等思想政治引领有关工作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情况。
2.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团的重点及特色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广东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行动开展情况;服务40周年校庆工作开展情况;社区实践、志愿服务开展情况;“攀登计划”、“挑战杯”、“双百工程”开展情况;“展翅计划”、“就业引航计划”开展情况;科技学术、文体艺术活动开展情况;一般院校低收入家庭学生就业帮扶工作开展情况。
3.推动团学改革向纵深发展工作情况。包括团员发展、团组织关系转接、团费收缴、推优入党等基础性团务工作开展情况;团组织规范化设置运转、开展“三会两制一课”情况;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工作情况。
四、述职评议考核流程
(一)提交述职报告。3月15日前,各学院团委书记提交述职报告至邮箱xtwzzb@gdufe.edu.cn。报告须严格按照附件所示模板中的层次、结构撰写,可自拟各段落层次的小标题,但不得删减对应述职点。各学院团委书记对照述职评议考核主要内容和任期目标,认真撰写提交述职报告,报告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以实例和数据说话,字数不超过2000字。
(二)现场述职评议。结合本年度校级“五四红旗团委”评选,校团委将组织部分学院团委书记进行现场述职。
(三)述职考核评价。校团委根据各学院团委述职评议、日常工作开展等,对各学院团委的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一般按“好、较好、一般、差”确定等次,评价为“一般”及以下等次的占一定比例。
(四)总结及整改提升。针对述职评议考核中指出的问题,各学院团委要及时梳理短板弱项、列出问题清单,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校团委将进行督促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列入下一年度述职评议内容。
联系人:薛云峰,020-84096674
共青团广东财经大学委员会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