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培养和提高我校港澳台侨学生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根据团省委《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四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校团委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决定举办广东财经大学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港澳台侨大学生专场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23年12月-2024年2月
二、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项目负责人必须为2024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广东财经大学全日制在校港澳台侨学生。其他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均可作为成员参加本届赛事。其中,港澳台侨大学生参赛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学籍的港澳台侨学生,且团队成员中广东学籍的港澳台侨学生人数须占团队总成员数的50%以上。
三、竞赛内容
本届竞赛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设置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等五个组别。
——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分为人工智能组、网络信息组、生命科学与医药组、新材料组、新能源组;
——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分为农林牧渔组、电子商务组、旅游休闲组;
——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分为政务服务组、金融服务组、消费生活组、医疗服务组、教育培训组、交通物流组;
——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分为环境治理组、可持续资源开发组、生态环保组、清洁能源应用组;
——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分为文化创意与工艺设计组、体育竟技组、文化交流组、经济与贸易组。
四、参赛项目基本要求
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往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金奖、银奖项目不可报名参赛。
五、参赛形式
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团队人数3-10人,指导老师不超过3人。每个参赛者只可加入1个团队,每个团队或个人只能申报1件作品(含主要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如团队或个人多报作品,将取消该团队或该个人所在团队的全部参赛资格。鼓励跨学院、跨专业组队,但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项目所属的申报单位。允许跨校组队,但团队负责人必须由我校学生担任。
六、工作安排
(一)2024年1月19日前,各学院汇总并提交参赛团队材料。
请各学院在1月19日17:00前将本学院符合参赛条件的创业计划项目的申报表(见附件1)、商业计划书、参赛承诺书(见附件2)及本学院参赛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的电子版材料发送到校团委邮箱:cxcy@gdufe.edu.cn。每个学院推荐项目不超过2个,在汇总表中按推荐顺序排名。电子版材料含可编辑电子文档、加盖学院公章的扫描件各一份。
(二)2024年1月27日前,学校组织选拔,具体形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三)2024年2月25日前,根据省赛组委会分配的名额,学校择优推荐参加省赛。
七、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须将拟推荐参加校赛复赛作品的名称、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等关键信息在学院网站或官方微信平台上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报送作品时须同时报送公示链接或页面截图。
(二)申报个人、指导老师、推荐单位应对作品的真实性、原创性负责,参赛项目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请参赛项目填写《参赛承诺书》(附件3)。
参赛作品在公示环节,知情公众如发现作品不符合申报要求或存在严重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作品参赛资格。
参赛作品在参赛环节被检查或经举报核实发现作品不符合申报要求,取消作品参赛资格,该学院不得补推荐作品,取消学院参评“挑战杯”“优胜杯”资格。
联系人:李史干 电话:020-84096703
地址:广州校区33栋揽月楼302室
附件:
1.广东财经大学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港澳台侨项目申报表.docx
2.广东财经大学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赛参赛承诺书.docx
校团委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合署)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