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培育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同时为全省和全国“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选拔优秀项目,结合我校关于开展广东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培育“双百工程”工作方案,学校决定在2023-2024学年举办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大赛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致力于助力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共设置5个类别。
1.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类:分为人工智能组、网络信息组、生命科学与医药组、新材料组、新能源组;
2.乡村振兴和产业发展类:分为农林牧渔组、电子商务组、旅游休闲组;
3.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类:分为政务服务组、金融服务组、消费生活组、医疗服务组、教育培训组、交通物流组;
4.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类:分为环境治理组、可持续资源开发组、生态环保组、清洁能源应用组;
5.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类:分为文化创意与工艺设计组、体育竞技组、文化交流组、经济与贸易组。
参赛项目应结合以上分类及自身项目实际,合理选择项目组别。
二、参赛对象
凡在2024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广东省各类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均可参加本届赛事。博士研究生仅可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参赛(不作项目负责人)且人数不超过团队成员数量的30%。
三、参赛项目来源
1.获得优秀等级结项的2022-2023学年“双百工程”创业类项目;
2.获得“重点项目”立项的2023-2024 学年“双百工程”创业类项目;
3.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决赛项目;
4.第十一届“赢在广财”创业计划书竞赛前3名项目;
5.其他优秀创业计划项目(须2名以上具有丰富创业实践经历或指导项目获得过省级以上创业类竞赛金奖的专家出具书面推荐意见),每个学院推荐不超过2个。
6.第六届“大创100”创新创业人才孵化营项目。
往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金奖、银奖项目不可报名参赛。
四、参赛形式
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团队人数3-10人,指导老师不超过3人。每个参赛者只可加入1个团队,每个团队或个人只能申报1件作品(含主要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如团队或个人多报作品,将取消该团队或该个人所在团队的全部参赛资格。鼓励跨学院、跨专业组队,但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项目所属的申报单位。允许跨校组队,但团队负责人必须由我校学生担任。
五、工作安排
(一)学校预选赛暨“双百工程”项目评审(2023年12月20日前)
学校组织2022-2023学年“双百工程”项目结项评审、2023-2024 学年“双百工程”项目立项评审,其中创业类项目的评审同时作为“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校赛预选赛,遴选校赛参赛项目。
符合本通知前述参赛项目来源的所有创业项目,均通过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参赛。各学院在2023年12月20日17:00前将本学院符合参赛条件的创业计划项目的申报表(见附件1)、商业计划书、参赛承诺书(见附件2)及本学院参赛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的电子版材料发送到校团委邮箱:cxcy@gdufe.edu.cn。电子版材料含可编辑电子文档、加盖学院公章的扫描件各一份。
(二)学校复赛:2023年12月21日-12月27日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复赛评审,确定拟授校赛铜奖作品及入围校赛终审决赛竞争金银奖的作品。
(三)学校决赛:2023年1月14日
以路演、答辩的形式确定校赛金、银奖。具体形式及要求届时另行通知入围决赛的团队。
(四)作品打磨:2024年1月-2月
校团委聘请专家于寒假期间对决赛表现优异的作品进行打磨,进一步提升作品质量。
(五)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赛:2024年2月
根据省赛组委会分配的名额,学校按照决赛成绩选送相应数量的作品参加省赛。
六、竞赛奖励
(一)学生奖励
1.评定校赛金奖、银奖、铜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2.本科生在省赛、国赛获奖者,可选择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开放式课程(项目)学分管理办法》(粤财大办〔2018〕3号)进行学分折算、课程替代。
3.本科生在省赛、国赛获奖者,可根据《广东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粤财大〔2018〕52 号)相关规定参评专项奖学金。
4.研究生在省赛、国赛获奖者,可根据《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粤财大〔2021〕65 号)相关规定,给予优秀成果奖励金,所在培养单位可相应增加国家奖学金参评名额。
(二)指导老师奖励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教师指导课外活动与竞赛奖励办法》有关规定,向省赛、国赛获奖作品的指导老师发放竞赛奖金。
七、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须将拟推荐参加校赛复赛作品的名称、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等关键信息在学院网站或官方微信平台上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报送作品时须同时报送公示链接或页面截图。
(二)申报个人、指导老师、推荐单位应对作品的真实性、原创性负责,参赛项目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请参赛项目填写《参赛承诺书》(附件3)。
参赛作品在公示环节,知情公众如发现作品不符合申报要求或存在严重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作品参赛资格。
参赛作品在参赛环节被检查或经举报核实发现作品不符合申报要求,取消作品参赛资格,该学院不得补推荐作品,取消学院参评“挑战杯”“优胜杯”资格。
(三)本通知为预发通知,正式通知待第十四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通知发布后正式印发。校赛各项事宜,最终以正式通知为准。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附件:
1.广东财经大学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项目申报表.docx
2.广东财经大学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赛参赛承诺书.docx
联系人:李史干
联系邮箱:cxcy@gdufe.edu.cn
联系地址:广州校区33栋(揽月楼)302办公室
共青团广东财经大学委员会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