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政管理、群团、教学、科研、教辅、附属单位:
根据团省委、省青联关于第27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推报工作以及第二十五届“广东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校内推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选条件
(一)个人奖项评选条件为:
1.年龄为14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2009年4月30日出生)的中国公民,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2年4月30日之后出生)。
2.户籍在广东省或在广东省学习、工作一年以上的中国公民。
3.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作风端正,道德品质高尚,在青年群体中享有较高声誉。
4.努力践行“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5.申报“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需获得过省级“青年五四奖章”或其他省级以上荣誉;申报“广东青年五四奖章”需近两年获得过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荣誉。
(二)集体奖项评选条件为:
1.集体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2.集体成员中35周岁及以下的青年数应占总人数60%以上。
3.集体成员的主体为在广东省工作或生活的青年。
4.申报集体应在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或在投身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
二、有关要求
(一)积极推报人选。各单位根据人选条件,可推报1名个人和1个集体参评“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可推报1名个人和1个集体参评“广东青年五四奖章”。在考察推荐人选的过程中,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关注人选的思想道德素质、工作才能和工作业绩;要突出基层导向,注重挖掘和推荐在科技创新、乡村振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代表。
(二)严格落实要求。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各学院团委要进行申报材料审核,学院党委出具推荐意见。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不得额外增加申报人选负担。
(三)关于时间安排。请各单位收到通知后,尽快着手启动提名推荐工作。
1.申报“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集体)的,相关材料电子版、盖章扫描版须在2月6日前报送至邮箱xtwzzb@gdufe.edu.cn,纸质版材料暂不需提交。校团委将组织校内评选及推荐工作,择优报送团省委。
2.申报“广东青年五四奖章”人选(集体)的,相关材料电子版、盖章扫描版须在2月15日前报送至邮箱xtwzzb@gdufe.edu.cn,纸质版材料暂不需提交。校团委将组织校内评选及推荐工作,择优报送团省委,并组织拟推荐的个人(集体)开展线上申报工作。
联系人:薛云峰
附件:申报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和广东青年五四奖章相关要求和材料.rar
校团委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