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灯塔工程”青年学生思想政治引领精品项目申报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郑晓丹发布时间:2022-03-18浏览次数:2749

各学院团委、各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优异的业绩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灯塔工程——广东青少年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行动方案》安排及团省委相关工作部署校团委决定面向各学院团委、各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开展“灯塔工程”青年学生思想政治引领精品项目申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支持范围

全校团学组织紧密围绕“灯塔工程——广东青少年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行动”工作要求开展的具有显著育人成效和思想政治引领作用的各类项目和产品。

二、类型及重点选题

1.新媒体产品:喜迎党的二十大主题宣传作品及融媒体产品等;结合年度重大时间节点制作的各类优秀原创短视频、动漫、主题海报等新媒体产品。

2.文创类产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优良传统文化,具有广泛教育意义的,符合青年喜好的各类原创文创产品。

3.实践活动品牌:思想政治引领成效显著、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且项目已持续开展3年以上的实践活动品牌。

4.调研成果:关于青年群体思想动态、精神素养,特别是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的相关调研成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青年化阐释的有关对策研究等。

5.其他。

三、申报要求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引导青年大学生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聚焦思想政治引领主责主业立足工作基础和实际,全方位融入学校“大思政”工作格局

(三)关注青年学生成长成才。遵循教育规律、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学生成长规律和共青团工作规律,注重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

(四)严格分类申报。各学院、各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指导单位根据申报类型,每个单位限定选择申报不超过2项。(“调研成果”类申报不纳入限定数额。)

四、申报流程

1.各单位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14617:00前将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宣传部邮箱xtwxcb@gdufe.edu.cn邮件统一命名为“单位名称+灯塔工程+类型+项目名称”纸质版提交至校团委办公室(广州校区校团委305室,佛山校区厚德楼422室)。

2.校团委组织评审,择优推荐申报第二批“灯塔工程”广东青年学生思想政治引领精品项目。

五、相关奖励

1.校团委根据校内申报评审结果,在每种类型下支持不少于2个项目,颁发证书,给予一定经费支持,进行表彰和宣传。

2.团省委在全省高校范围内支持不少于30个项目。每个项目颁发证书,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进行表彰,并通过新媒体平台、主流媒体、展示交流会等方式广泛宣传。

附件1 第二批“灯塔工程”广东青年大学生思想政治引领精品项目申报表.docx

联系人:郑晓丹  020-84096740

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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