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
团省委下发了《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推荐工作的通知》(具体通知见附件1),现将通知予以转发,请各学院充分宣传动员,务必通知到各团支部,同时对照参评资格条件,挖掘推报优秀典型。按照推报要求和相关工作进度安排,请注意以下事项:
1.参评资格条件。请仔细对照申报各荣誉奖项的参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关于2017年至2021年获得过市、县级团内荣誉的要求,省直属高校本级评选的团内荣誉可等同于市级荣誉。
2.申报名额。团省委根据各地各单位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上的数据以及2021年“命脉工程”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适当扩大差额候选申报名额进行分配。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择优进行推报,每个类别限推1个,其中个人奖项同一人只能申报一项。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参评红旗团委、团(总)支部的,原则上参评当年不再推报其下属团组织、团员、团干部参评广东省“两红”“两优”,请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取舍,推报最具竞争力的项目参评。
3.申报要求。各学院要充分听取党组织的意见,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吸纳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对拟推荐集体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并通过网站、公告栏等群众易于查看的途径进行公示。对拟推荐的个人须进行群众评议,评议过程要广泛征求基层组织成员和服务对象意见。未经公示和群众评议的一律不得推荐。
4.提交材料要求。各学院务必于3月12日前将申报表(见附件2)和相关材料(见材料清单,附件4)电子版以“学院名称+省两红两优申报材料”命名发至校团委邮箱xtw@gdufe.edu.cn(样式见附件5),纸质版一式2份于3月14日上午12点前交校团委305办公室。如推报人选(单位)不符合评选条件或申报材料不完整,一律不予补报。申报材料用普通A4纸黑白打印,不得过度包装。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薛云峰 020-84096674
附件:
1: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2.2021-2022年度广东省“两红”“两优”申报表.docx
3.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等推荐申报工作的注意事项.docx
校团委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