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薛云峰发布时间:2022-01-21浏览次数:1259

各学院团委:

按照《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团组字〔2021〕1号)及团省委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开展2021年度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开展对象

各学院团委书记


二、开展时间与方式

2022年1月至2月,采取现场述职与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述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围绕学院团委在2021年度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服务大局贡献度方面工作的主要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和2022年工作计划进行述职,重点突出以下内容: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主责主业落实情况。包括党史学习教育、“青年大学习”“灯塔工程2.0”“青马工程”“团干讲党团课”等思想政治引领有关工作情况;理想信念教育和实践育人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情况。

(二)提升团的基层建设“命脉工程2.0”推进情况。包括团员发展工作,“智慧团建”系统团组织关系转接、团费收缴、团员评议、团员注册、团支部“对标定级”等基础团务工作、“推优”入党等开展情况;团干部教育培训、选优配强、从严管理情况;团组织规范化设置运转、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阵地建设等情况。

(三)联系服务青少年及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情况。各学院团委结合自身实际,围绕学风建设、学术科技、创新创业、校园文化等在青年成长成才中能发挥团组织联系服务青年职能的相关工作落实开展情况。

(四)围绕党政中心、提升大局贡献度工作开展情况。围绕广东实现总定位总目标和我校建设大湾区一流财经大学目标,开展“两帮两促”助力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及高质量发展、“双区”驱动建设、参与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基层社会治理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团,推动共青团改革向纵深发展情况。包括贯彻“党管青年”原则、请示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党建带团建”落实情况;团学改革及学生社团管理情况等。

 

四、述职评议考核流程

(一)提交述职报告。2月16日前,各学院团委书记提交述职报告至邮箱xtw@gdufe.edu.cn。报告须严格按照附件1所示模板中的层次、结构撰写,可自拟各段落层次的小标题,但不得删减对应述职点。各学院团委书记对照述职评议考核主要内容和任期目标,认真撰写提交述职报告,报告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以实例和数据说话。

(二)现场述职评议。2月下旬,校团委将组织学院团委书记进行现场述职。

(三)述职考核评价。校团委根据各学院团委述职评议、日常工作开展等,对各学院团委的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一般按“好、较好、一般、差”确定等次,评价为“一般”及以下等次的占一定比例。

(四)总结及整改提升。针对述职评议考核中指出的问题,各学院团委要及时梳理短板弱项、列出问题清单,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校团委将进行督促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列入下一年度述职评议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述职评议工作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全面从严治团,坚持“大抓基层”鲜明导向,抓好团内关键少数的重要举措。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以将党的青年工作在基层落实落地落细为目标要求,做好述职评议考核相关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学院团委要在学院党委领导下,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和本通知要求,有序组织和开展好述职评议考核。

 

附件1:XXX同志述职报告(模板).docx

 

联系人:薛云峰  020-84096674 

 

             共青团广东财经大学委员会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