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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发展团员工作的通知

作者:信息来源: 校团委 发布日期: 2021-04-16 浏览次数: 10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的重要指示,根据团中央年度发展团员调控安排,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团粤办发(2021)7号)的相关要求,2021年全省发展团员指标分配采取“二下二上”的工作方式开展,我校共下达98个发展党员指标。经过前期摸底,结合实际,确定各学院2021年发展团员名额就有关发展团员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任务指标

2021年,团省委对各高校发展团员名额进行了分配并编号,我校本年度总计分配的发展名额为98人。结合年初各学院上报的需求计划,校团委重新进行了分配,请按照《各学院2021年团员发展名额分配表》(附件1)的数量,集中在2021年度内完成相应的团员发展工作。

二、严格入团标准和程序,提高团员质量

严格发展标准。团员发展工作须认真执行团章和《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规定,做到程序完备、手续齐全、档案完整。7个必不可少的流程(详见附件2),即:递交入团申请、确定入团积极分子、教育培养考察、填写入团志愿书、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委员会批准、入团宣誓等。各级团组织在团员标准上要突出政治标准和道德素养,切忌“唯成绩论”。

规范发展流程。鼓励各级团组织探索入团政治标准的具体内涵和表现形式,使入团条件具体化。各级团组织要严格规范入团程序,探索通过积分、评议等方式,建立对入团积极分子的全过程培养评价机制,落实《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把思政课考评优良、8学时团课学习合格、年度20小时志愿服务时长等作为入团必备条件,切实从源头上确保发展团员质量。各学院团委负责规划和组织好团课授课,可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集中组织团课教育,与团委书记讲授团课相结合。

三、加强工作指导,提高调控实效

指导填写入团志愿书团员发展后由学院统一指导填写规范的入团志愿书(将在五月下旬下发到各学院,填写规范见附件3,请各学院团委书记、组织部部长指导把关,并组织所有新团员认真学习,参照填写,每个编号入团志愿书只有一份不能填错),到校团委组织部进行登记并加盖公章(在入团志愿书的第7“上级团委审批意见”处),办理团员证(提前贴好照片)。

规范团员发展管理台账。做好支部手册中团员发展相关内容的登记,要保证团员信息的真实性、严肃性,严禁弄虚作假。各学院在完成年度团员发展工作后,认真填写新发展团员信息登记表(附件4)并及时发回校团委邮箱xtw@gdufe.edu.cn,邮件以XX学院+2021年新发展团员信息登记表”命名。

加强团员教育管理。做好新发展团员的日常教育管理,更好地增强团员的光荣感和归属感。做好团籍管理,督促新发展团员在团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智慧团建系统“团员报到”新发展团员全部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并逐步建立电子档案(由学院统一把每个新团员入团志愿书扫描成一个PDF上传,文件格式按照智慧团建系统要求,作为团员身份认证的依据。认真做好团员年度教育评议和年度注册工作,评议结果及时在“智慧团建”系统录入,录入后提醒团员做好在线确认注册。各级团组织要对新发展团员电子入团志愿书等材料上传及时审查,

注意发展时间节奏。各学院要加强对团员发展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团员发展程序加紧发展新团员,原则上本年度发展团员须在10月底前完成。

 

校团委联系人:钟雄星;

联系电话:02084096826。

 

 

                                  校团委

                               2021年4月15日

附件1 各学院2021年团员发展名额分配表.docx附件2发展团员基本程序.docx附件3入团志愿书填写模板.docx附件4新发展团员信息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