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团省委下发了《关于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开展团员教育评议与年度团籍注册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开展团(总)支部规范化建设“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落实,两项工作请于2021年1月8日之前完成。
其中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等级的数量不超过参加评议人员总数的30%,计算方法为:优秀≤(年度评议总人数-党员/预备党员人数)*30%,条件限制:党员/预备党员评议为优秀不计入优秀总量。各学院于2021年1月10日前将学院团支部开展教育评议情况结果汇总好后报电子版至校团委邮箱xtw@gdufe.edu.cn,邮件主题以“XX学院团员年度教育评议结果汇总”命名。
校团委
2020年11月26日
关于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开展团员教育评议与年度团籍注册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