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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共青团工作表彰申报注意事项的补充通知

作者:钟雄星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5-03-30 浏览次数: 3

三水校区团工委、各单位团委、直属团总支、学生组织:

为更好做好2014年度共青团工作表彰申报工作,各单位在进行申报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文件中各表彰项目申报的对象是包含两个校区的,各学院注意合理安排好名额在两个校区的分配;

2、优秀团干的参评对象为团干部:校团委(含素拓中心、信息中心)、各学院团委副部长以上、团支部支委以上。其他如校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学院学生会、班委均不属于团干部范围,不能参与评选。

3、申报材料只有申报表、汇总表、自评量表需要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余佐证材料只需要推报电子版,包括:申报汇总表、相关奖项申报表、申报对象事迹材料、各类视频、活动相片和其他佐证文档。

4、报送电子版申报材料时,应该清晰分类。请按照附件中的文件夹建立样板建立四级文件夹(详情参照本通知的附件):

一级文件夹命名格式: xx单位五四表彰材料;

二级文件夹含:8个奖项(每个奖项独立设立一个文件夹,命名格式:xx单位-xx奖项),以及附件11的汇总表,附件11以本通知更新的为准;

三级文件夹:8个奖项文件夹(每个推报单位或个人建立一个独立文件夹,该文件夹包含推报单位或个人《申报表》和其他材料,命名格式:1 -姓名(或团组织名称)),姓名前的序号要与申报汇总表中所列序号一致。

四级文件夹:五四红旗团支部、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团务工作者申报多个,需要建立四级文件夹,里面含申报表和事迹材料。

5、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总支申报佐证材料电子版按照自评量表的顺序排序,要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图片、视频、网站网址及截图等电子材料,校团委将组织学生干部与参评单位的负责人一同审核确认分数。

6、五四红旗团支部参评条件有全班同学成绩的硬件要求,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必须从申报的五四红旗团支部中推选,不能超过分配的名额。

7、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只需要申报表,不需要另附事迹材料。参评个人必须符合身份要求(团干部、团员)

特此通知。

 

附件1:xx单位申报汇总表

附件2:文件夹建立模板

 

 

                                           校 团 委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