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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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的通知

作者:暂无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5-03-17 浏览次数: 10

各学院团委:

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广泛组建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深入推进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的通知》(中青发〔2015〕9号)要求及团省委的具体部署,现将我校网络文明志愿者组建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网络文明志愿者。按团省委的要求,我校网络文明志愿者数量为4800名(各学院人数分配见附件1)。因须注册志愿者数量大,学生自行注册耗时较多,为了确保能够按时间按要求完成网络文明志愿者注册工作,各学院负责收集网络文明志愿者信息(具体格式见附件2),由校团委统一在“广东志愿者”平台注册。注册后,初始账号为身份证号,密码为:000000。

二、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构成。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主要从团员中组织(不用组织2011级学生),各学院团委(团总支)书记及主要学生干部、学生会及青协分会主要学生干部、班级主要班委,均应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骨干。各团委书记(团总支)作为主要负责人外,应再指定一名主要学生干部作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的学生负责人。

三、宣传介绍网络文明志愿者的职责。各学院要充分利用本学院的宣传阵地,宣传介绍网络文明志愿者的职责:

1.在互联网上主动弘扬正能量。积极参加共青团中央推出的“阳光跟帖”行动,用文明语言和理性态度发表网络评论,营造理性、平和、有序的网络舆论氛围;积极参加“青年好声音”网络文化行动,围绕中国梦、推进改革、推行法治、奋斗创业、社会公益等内容,主动在网上发出和传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微博、微信、帖文、视频等作品。

2.在互联网上自觉抵制负能量。对于网上出现的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利于民族团结等错误言论,对于“黄赌毒”等负面网络信息,坚决抵制、主动驳斥、积极举报。

3.自觉增强网络文明素养。遵守互联网法律法规和网络文明规范,自觉依法上网、文明上网、绿色上网,不浏览不健康的网络页面和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四、开展网络文明志愿活动。各学院可结合“四进四信”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清明、五四、七一、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十一、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等重要纪念日以及全国两会召开等时间节点,通过主题式的新媒体活动策划,传播青春正能量,提高青年学生的网络文明素养,集中开展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

五、上报志愿者资料时间。请各学院团委按照要求,在2015年3月27日12点前将组建好的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资料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附件:1、各学院网络文明志愿者名额分配表

2、网络文明志愿者信息登记表

邮箱:wtcheng@gdufe.edu.cn

   共青团广东财经大学委员会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