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佑启教授讲演(摄记:谭童心)
观众提问环节(摄记:谭童心)
观众提问(摄记:谭童心)
团工委新闻中心讯(文/叶怡妮) 2014年11月18日下午3点,善水大讲坛之“社会聚焦”系列讲座在佛山校区学术报告厅开讲。本次讲座的主题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主线”。本次讲座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石佑启教授主讲。大讲堂由法学院的涂四溢教授主持。
石佑启教授主要通过法治中国建设目标的提出、法治中国的含义、建设法治中国的重大意义、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主要任务以及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应处理好的几对关系这五个方面讲述了法治中国的建设。
讲坛一开始,石佑启教授就向我们讲述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法制建设发展的历程,他指出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战略任务,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他说从刀制的制到水治的治,即从“法制”到“法治”的飞跃具有里程碑意义。他指出刀制侧重体系,是静态的,水治不仅讲制度体系而且重在制度的实施和遵守,它范围更广泛。而后他又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建设法治中国”写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以法治国”到“依法治国”再到“法治中国”的升级,是法治在中国的具体化和生动实践。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描绘了建设法治中国的宏伟蓝图,使我国的法治建设翻开了历史的新篇章。同时,他指出改革与法治建设是紧密联系的,他说:“如果改革是时代的主题,那么法治就是最大的改革。”在讲述法治中国的含义时,石佑启教授概述为一个基本方针,两个坚持。一个方针即: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两大坚持即: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同时他还特别强调法治中国建设是与中国特色主义道路相结合的。
在讲述第三点时,他援引了几位外国名人的名言,让我们直面了解到法治建设的重要性。他指出法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客观需求和重要保障,是社会稳定,司法公正的必然选择,也是党和国家长久治安的考虑。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主要任务中,他讲述了宪法以前遭遇的尴尬境遇和法治中国建设提出的维护宪法权威必要性,同时指出法治中国建设已从以前的注重法律法规的数量和规模逐渐向注重立法的质量转变。石佑启教授还指出十八届三、四中全会对法治政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府要有可为,有可不为。同时司法公正,司法体制改革等也在全会中得到充分关注。
在讲述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应处理好的几对关系时,石佑启教授重点强调了依法执政与法治中国建设、全面深化改革与法治这两种关系。他说党的领导是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的,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习近平主席就指出党要做到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他还指出,改革与法治是辩证统一的,改革要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法治则要不断发展以适应改革。
在讲座的最后环节,同学们积极参与互动,踊跃提问,石佑启教授都一一认真作答。在回答其中一位同学的社会舆论是否会对司法公正产生影响的问题上,石佑启教授说司法公正要接受社会监督,但是社会监督与司法公正要有界限,社会监督不可以代替司法判决。同学们对石佑启教授的讲说报以热烈的掌声,这次讲座也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