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书记涂争鸣(右二)发言 摄记:欧焕焕
10月30日,人文与传播学院就发展新党员工作召开了关于规范基层党组织的会议,人文与传播学院党委书记涂争鸣,副书记吴瑛,党支部书记许哲以及11、12级党员干部与会。
会议就如何规范基层党组织发展工作进行学习研讨,并指出党内部发展工作必须贯彻新党章的规范,严格遵照党员发展工作的要求: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会上,涂争鸣、吴瑛、许哲积极与党员交流,纠正了学生党员在发展新党员与群众投票之间的一些认识误区。新党员是从团员群众中培养发展出来的,但常常被误读为党员是由群众投票推优诞生的。这也引发学生群众的理解失误,群众投票结果成为了新党员主要的评定标准。涂争鸣就我院新党员发展过程中这一突出问题作出指导意见:“新党员的发展是党内部的事情,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虽然党的发展离不开群众,但群众推优只能作为党员发展的一个参考,主要还得靠党员长期的观察和综合的考核评价,才能保证新党员的质量。”
此外,涂争鸣特别指出关于“选”党员的现象,对学生党员只注视形式的错误思想进行引导和指正。在党员发展过程中,不能将单一的选举作为唯一评定标准,而“应该在党支部的参与主持下,对发展对象进行综合的评价。”党建离不开群众,但两者是不能混淆的。
吴瑛和许哲老师就相关的党建工作作出指导,提出了党建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规范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