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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共青团信息联络员制度考核办法

作者:暂无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4-10-25 浏览次数: 49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各学院和校级组织信息联络工作,建立健全信息联络工作考核激励机制,更好地为全校共青团工作实现科学发展服务,根据团省委、学校对信息联络工作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本着“注重质量、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开展共青团信息联络工作的考核、奖励,进一步发挥信息联络工作在总结经验、交流情况、服务领导决策和推动工作落实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目标要求

1.要高度重视信息联络工作。充分认识信息联络工作在推动共青团工作深化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把信息联络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

2.要及时、准确、全面报送信息。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团的重点工作,在主动收集上报各类信息的同时,按要求切实完成好学校团委交办的信息收集、报送任务。做到综合信息定期报,一般信息周期报,重大信息随时报,突发事件及时报。

3.要加强信息联络员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要求,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信息联络员队伍。各单位要确定一名或多名责任心强、文字水平较高的团干部负责信息联络工作,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经常性地开展业务培训。

4.要建立健全一系列的信息联络工作制度。通过建立信息联络工作考核奖励办法、信息录用情况通报和每月下发信息报送要点等制度,形成规范、科学的工作机制。

5.要充分重视信息化建设。要大力加强网络信息阵地建设,不断健全共青团信息网络。善于运用网络(如网站、微信、微博、QQ为主的各类通讯工具等)平台报送信息,展示工作,及时向“共青团广东财经大学委员会”网站报送信息。

三、考核范围

1.考评对象:各学院团委

2.列入考评范围的信息载体:团中央、团省委和学校团委的主要信息刊物及网站。

3.对学校各级共青团组织信息联络工作实行每月通报制度。

四、记分办法

1.各单位每月须向校团委报送信息4条以上,并要求及时准确进行报送。这是各单位全年信息联络工作最低达标标准,记100分。没有按时按质完成最低标准的单位,取消该年度评优资格。

2.各单位的信息(含理论成果)被团中央《中国青年研究》、《中国青年报》、《全团要讯》、《中国共青团》等采用,每篇记30分。

3.各单位的信息被团省委《生力军》、《黄金时代》、《少先队员》、《岭南校园》、《粤团要讯》、《广东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简报》等采用,每篇记15分。

4. 各单位的信息被中国共青团网、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网、中国志愿者网、全国高校共青团网、中国少年先锋队网等采用,每篇15分。

5. 各单位的信息被广财青年网站、广财青年的官方微博和官方微信采用,每篇8分。

6. 各单位的信息登载在广财青年网、广财青年的官方微博和官方微信上,文字稿在原来基础分上每篇记加3分,带有图片的文字稿每篇记4分。

7. 对学校团委专门要求报送的重要信息,按要求报送的每条记5分。

8.对于同一篇稿件被登载在不同网站或不同期刊,不能重复加分,按最高分计算

9.对于不实报道及有严重原则性错漏稿件将予以登记并进行10-30分的扣分处理,视情节的严重酌情处理。

注:各单位信息联络员向除我学校团委网站之外的其他报刊或网站报送信息并被采用需各信息联络员自己留底然后汇总给各跟进人员以作为评比加分的依据。

五、信息报送程序

1.各学院团委初审。各单位报送的信息须经过学院团委书记(各学生组织指导老师)初审,审查信息是否符合网络发布要求,特别是政治性、时效性。

2.校团委信息中心相关部门复审。按照组织建设、校园文化、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大学生创业等类别将信息报送校团委信息中心相关部门复审,不符合网络发布要求和需要重大修改的信息退回各单位不予发布。

3.校团委信息中心主管常委终审。根据校团委信息中心相关部门的意见,信息中心主管常委终审后上传共青团广东财经大学网站。

六、信息报送要求

1.信息报送途径:将有关文档压缩包发给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特殊情况下可采取其他非正规形式上报各类紧急事件。

2.邮件具体要求:上报的信息邮件主题按照“日期序列(如20141024)+学院+活动名称”的形式填写,照片请置于与文档统一文件夹下并制成压缩包,不要粘贴到WORD中。发送完毕后,必须马上短信通知跟进人员查收稿件。(此项是关键,若失误,稿件上传出现延误,将不能保证新闻的及时性)

3.各单位需要报送团中央、团省委、学校等各级团组织主办的刊物、网站的刊发信息,请自行联系,待采用后,将相关资料报学校团委信息中心备案。

七、评比表彰

1.每月校信息中心对各单位信息上报、录用情况通报一次。

2.每年度末根据各单位信息工作情况,按团委网站的稿件量统计信息以及分数登记结果最后按总分进行评选表彰,根据稿件质量、时效性、影响力等方面评选出工作先进单位与个人,“广东财经大学共青团信息联络工作积极单位与优秀个人”,以学校团委文件形式在当年度信息联络员大会通报表彰。予以公众展示并颁与证书。

八、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当日起实施,由共青团广东财经大学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校信息中心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