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广东财经大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规范和推进广东财经大学共青团组织的各项工作,根据《团章》和上级团组织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共青团广东财经大学委员会(简称校团委)接受中共广东财经大学委员会和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是广东财经大学共青团组织的最高领导机关。
第三条 校团委坚决执行党中央和团中央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服从、服务于学校建设发展大局,以引导、促进团员青年成长成才为主线,以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为统揽,以思想教育、学术科技、社会实践和文化艺术为工作主体,分层次、有步骤地开展各项活动,为学校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服务。
二、组织设置及产生
第四条 根据《团章》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团工作的实际,校团委设置三水校区团工委为派出机构,设置院系分团委、研究生分团委、教工直属团总支、青年志愿者协会直属团总支、团支部等基层团组织。直接指导和管理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校红十字会学生分会、校学生艺术团、校合唱团、校管乐团、校礼仪队等9个校级学生组织。
第五条 校团委由团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一般任期三年。在特殊情况下,经学校党委和团省委批准,可提前或推迟召开团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第六条 校团委一般设委员20至40名,设书记1名,副书记2至3名,实行常委制,设常委7至13名,下设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实践部、活动部、公关部等部门。三水校区团工委书记由校团委副书记兼任。
三、工作职责
第七条 校团委的职责是:
1.围绕学校党委和团省委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做好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2.代表和维护青年学生的合法权益,了解了掌握大学生的思想动态和现实需求,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3.围绕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学校科技、文化艺术、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技能培训等活动,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大学生成长成才创造条件。
4.做好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干部建设,实现团的自身发展。
5.积极参与有关学生事务和决策和管理,加强对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红十字会学生分会、艺术团、管乐团、合唱团、礼仪队等校级学生组织指导。
6.完成学校党委和团省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校团委书记的职责是:
1.负责团委全面工作,主持召开团委全委会、常委会和基层团委书记例会和团委办公会,及时传达党委和上级团委的指示,制订、部署、检查、总结重点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向学校党委和团省委汇报工作情况和重大问题 ,并请示工作,与职能部门保持沟通与联系,争取各方资源推动团的工作。
3.加强团委自身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维护团委的集体领导和团结,明确团委干部分工,督促帮助团委干部做好分管工作。
4.监督、检查基层团委、直属团总支的工作,及时与同级党组织沟通情况,积极取得基层党组织的帮助和支持,促进基层团的工作。
5.深入基层,了解、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要求和呼声,掌握学生思想动态,维护青年的正当权益。
6.管理、使用好团委各项经费。
第九条 校团委副书记的职责是:
1.根据团委工作职责 , 协助书记工作 , 做书记的得力助手。
2.负责做好分管工作。
3.书记不在时 , 执行书记的职责并完成书记交办的各项工作。
第十条 校团委团委专职干部的职责是:
1.协助书记和副书记工作,做书记和副书记的得力助手。
2.负责做好分管工作。
3.认真完成好书记、副书记交待的工作。
第十一条 校团委秘书处的职责是:
1.检查、督促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贯彻执行校团委的各项决议 , 并将掌握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反馈。
2.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 并支持、协助各部门开展工作。
3.负责来文来函登记、收发、分阅 , 信函、公文的上报、传递 , 档案材料的收集、分编、装订、保管、借阅等工作。
4.负责团委办公室、会议室的日常管理以及物资的保管和使用。
5.承担书记、副书记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十二条校团委组织部的职责是:
1.了解基层团委、团总支和团支部的组织建设情况,对其组织生活及有关工作提出计划和建议,指导填写《团工作手册》。
2.健全团的制度,促进团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3.负责团员发展、团员教育、“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团组织关系转接、团籍注册、超龄团员离团等工作。
4.负责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5.开展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评选表彰和违纪团员的教育、处分工作,受理团员申诉。
6.负责对团干进行教育、培养和管理,制定团课教育计划,安排团干培训工作,建立团干档案。
第十三条 校团委宣传部的职责是:
1 配合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个时期党委、团委的工作重点。
2.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及时有针对性地做好引导、教育和宣传工作。
3.总结团的活动经验,宣传好人好事,对普遍存在的问题提出宣传教育意见。
4.负责重大活动和节目的前期宣策、活动现场布置和拍照摄录工作。
5.负责全校宣传阵地的监督管理工作和校园宣传秩序的规范引导工作,全校宣传比赛。
第十四条校团委实践部的职责是:
1.制定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政策和制度,指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使团员青年进一步了解国情民情,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成长道路。
2.组织安排寒暑假“三下乡”和日常“四进社区”社会实践部活动,负责社会实践活动项目收集、评审,队员招募、培训,实施跟踪、检查等工作,指导建立社会实践基地。
3.探索社会实践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总结和推广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经验,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
4.结合学生专业特点,积极与社会各阶层联系,为学生平时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条件,创造机会。
5.指导、组织学生开展双向受益的勤工俭学活动。
第十五条校团委活动部的职责是:
1.负责全校性思想教育、学术科研、文化艺术、强体健心等各类活的组织、策划、实施和总对工作。
2.对全校活动开展进行了解和把握,努力打造活动精品,推广品牌活动经验,提高活动的水平和质量。
第十六条 校团委公关部的职责是:
1.负责对其他校级学生组织、兄弟院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公关策划、沟通联络工作。
2.“请进来”,“走出去”,整合各方资源推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