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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年岁末年初团的基层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信息来源: 校团委 发布日期: 2022-12-09 浏览次数: 814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

为扎实推进我校各级团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规范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根据团内有关规定和团中央、团省委近期工作部署,现将2022—2023年岁末年初团的基层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

根据《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团组字2021〕1号,2022年度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以下简称“述职评议考核”)安排如下。

(一)考核时间:2023年12月底至1月

(二)考核对象:各学院团委各班级团支部可在学院团委的统一组织下参照执行。

(三)考核内容:围绕2022年度本级团组织在提升团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和服务大局贡献度等方面工作的主要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和2023年工作计划进行述职。重点突出以下内容:

1.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主责主业落实情况。 开展“学习二十大、 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青年大学习”“灯塔  工程”“青马工程”“团讲党团课”等思想政治引领有关工作情况;理想信念教育和实践育人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情况。

2.推进年度团的基层建设重点项目情况。包括年度团员发展、团组织关系转接、团费收缴、推优入党等基础性团务工作开展情况;团干部选优配强和教育管理情况;团组织规范化设置运转、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和青年之家阵地建设等情况。

3.联系服务青少年工作情况。结合学院团委实际,围绕学院青年学生学习生活、就业发展、创新创业、身心健康、综合素质提升等,团组织发挥党联系青年桥梁纽带作用的情况。

4.围绕党政中心工作、提升大局贡献度开展情况。包括但不 限于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情况,组织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 发动团员青年参与社会基层治理,组建青年突击队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青春力量等。

5.落实全面从严治团,推动共青团改革向纵深发展情况。括贯彻“党管青年”原则、请示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党建带团”落实情况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 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工作情况等。

(四)述职评议考核流程

请各学院团委书记对照职责认真撰写述职报告(字数不超过2000字)。校团委将于2023年1月上旬组织述职,结合各学院团委述职评议、日常工作开展等,对各学院团委的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一般按“好、较好、一般、差”确定等次,按照上级团组织要求相关结果在“智慧团建”系统予以记录,评价为“一般”及以下等次的占一定比例各学院团委书记针对述职评议考核中指出的问题及时分析梳理,并明确整改落实举措和时限。述职报告提交、日常工作开展考核、现场述职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专题组织活会

(一)开展时间:202212月25日前

(二)开展对象:全体共青团员(含2022年新发展团员)。保留团籍的党员已参加党内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可不参加团内专题组织生活会。各学院团委可选取1个团支部,召开示范性组织生活会。专、挂职团干部至少参1个基层团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三)具体流程

1.开展会前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式上的报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

2.撰写发言材料:团员联系自己实际撰写心得体会,一般包括学习收获、自身不足、改进方向等方面内容。重点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共青团员的一系列要求和希望,对照团员先进性评价标准,分享体会、查找不足、改进提高。

3.召开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实到人数应不少于支部团员总数的2/3。团员因故不能到会或流动团员较多的团支部,可采取网络会议形式开展。组织生活会可邀请本级党组织负责人、上级团组织负责人到会指导学校、学院团组织负责人和班主任(辅导员)、教师党团员等与指导。支部团员人数较多的,可先以团小组为单位召开、交流发言,再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总结,会上只安排支部书记、委员、团小组长发言。支部团员人数较少的,可由学院团委统筹,相邻相近的若干团支部联合召开。组织生活会可与主题团日等结合开展。鼓励有条件的依托团员活动室、青年之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阵地场所开展。要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心得、装样子、走过场等现象,切实维护团内组织生活的严肃性。组织生活会会议流程详见附件1

4.评价与结果运用:根据《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采取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组织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并作为确定团员年度教育评议等次的主要依据。支委会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 不合格四个等次,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上级团委批准。确定评议等次,应注意“看票不唯票”,评议学生团员要防止唯分数、唯成绩。触发《分领域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 “负面清单”情形的,年度不得评优,团组织应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

 

三、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与团籍注册

(一)开展时间:2022年12月25日前。

(二)开展对象:全体共青团员。保留团籍且无担任团内职务的党员,可以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自愿参加者不限。全体团干部(含保留团籍的党员团干部)要结合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同步开展团干部年度注册工作,并按照要求校验现任团内职务、团干部属性和所在团支部等信息。

(三)实施步骤

1.团员教育评议:团支部以团员先进性评价结果作为确定团员年度教育评议等次的主要依据,由团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将本支部的教育评议结果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系统将根据本支部应参与教育评议的团员数自动限制评议结果为“优秀”的团员总数(不超过30%)。评议结果为“优秀”或“不合格”的团员,支部须填写“原因”说明理由。

2.年度团籍注册:团支部录入教育评议结果后,“智慧团建” 系统将通过“12355青年之声”微信公众号向团员发送确认教育评议结果的消息,团员点击该消息即可进入团员年度团籍注册页面,核对教育评议结果、团员基本信息,确认无误后,按页面提示进一步操作完成线上年度团籍注册工作。

3.团干部年度注册:担任团内职务的团员,系统将在年度团籍注册页面同步显示团内职务详情,团员确认团干部信息无误后,点击“同意并进行年度注册”按钮完成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团干部年度注册工作。保留团籍的党员团干部如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所在团支部应在团员教育评议结果录入页面勾选“党员/预备党员不参加评议”,系统将通过“12355青年之声”微信公众号向此类团干部推送年度注册消息,由团干部本人确认注册。

重要提醒:组织生活会情况和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情况应记载、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并作为支部“对标定级”的评价内容,团干部同步做好年度注册工作

 

 (总)支部规范化建设“对标定级”

( 一)开展时间2022年12月25日

(二)开展对象:成立6个月以上(2022年5月1日前)的团(总)支部。其中,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毕业年份”为2022年及以前的团支部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三)“对标定级”评定方式:采取“智慧团建”系统自动判定和人工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60%分数由系统根据团(总)支部 的数据情况自动判定,40%分数由团(总)支部结合实际自主评定。各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分数将在提交评价表时自动累加总分并显示对应的星级(详见附件2)。

(四)“对标定级”流程

1.团支部对标自评: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采取“五评、双 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定自评结果,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自评工作应当在1215日前完成。

2.学院团委复核认定:学院团委结合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的工作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实地采取“三必核、 两必听”(核实“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团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的方式进行复核认定。复核认定应严格掌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支部数量,五星级团支部要优中选优,一般不超过团支部总数的30%,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应占一定比例。学院团委复核认定前要加大空心团支部的整顿工作,做到先整顿再评定。复核认定工作应当在12月25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将由系统根据数据情况进行赋值并完成评定。

3.校团委抽查评估:校团委筹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将五星团支部比例过高、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比例过高的学院团委作为重点。

(五)结果运用

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只有被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2023年的全省、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各学院团委也可结合实际给予其他合理激励。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支部及其团支部负责人,2022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连续2年未开展“对标定级”或被评定为后进、软弱涣散团支部的,学院团委应向学院党委通报有关情况。

 、工作要求

1.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岁末年初团的基层建设有关工作是全省共青团组织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的具体举措,也是推进学校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加强团的基层建设,提升团的基层组织力的重要途径,各学院团委务必提高认识,按时组织开展好有关工作。

2.精心组织全面推进。各学院团委要严格落实防疫要求, 结合工作实际,有序组织所辖团组织开展工作。各学院团委要加强对有关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督导,对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团组织及相关负责人,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

3.认真梳理及时总结。各学院团委要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梳理汇总,了解工作进展、发现解决问题、开展实地督导。要加强结果运用,针对团的基层建设薄弱环节,敢于较真、敢于碰硬,结合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工作,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附件:

    附件1.“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专题组织生活会会议流程.docx

       附件2.2022年度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对应星级和评价标准.docx

 

联系人:薛云峰

联系电话:020-84096674

 

                                                校团委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