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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心理辅导站工作人员名单的通知

作者:信息来源: 校团委 发布日期: 2021-09-24 浏览次数: 18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效性,更全面地掌握我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干预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现请各学院报送2021-2022学年心理辅导站工作人员名单。具体报送事宜如下:

一、学院心理辅导站的构成

各学院心理辅导站由站长、副站长和成员组成。心理辅导站须设立站长1名,由学院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专职辅导员担任;副站长2名,广州校区、三水校区各1名,由学院具有良好心理素质、能够协助站长全面开展心理辅导站工作的学生担任;成员若干名,由各学院全体辅导员及各本科生、研究生班级的心理委员组成。

二、班级心理委员的选拔及管理

在班级班委、支委总人数不超过7人的前提下,各学院所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班级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心理委员(每班1-2名),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心理委员须具备的条件除遵守《广东财经大学学生干部工作规定》(粤财大〔2017〕70号)中关于学生干部选拔、配备和任职期限的规定外,还需要具备如下条件:

1.在班级中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2.热心班级心理健康工作,有服务意识;

3.为人乐观开朗,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4.善于与人沟通,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5.能严格遵循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保密原则

三、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于202110月8日前将本学院心理辅导站工作人员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报送门诊部心理咨询中心(旧图书馆102室),电子版发送至59916556@qq.com。并请各学院心理辅导站站长及副站长加入“广财大心理辅导站”QQ群”。

 

 

 

 

 

 

 

 





附件1:心理辅导站工作人员汇总表.docx


校团委 门诊部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