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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活动的通知

作者:信息来源: 校团委 发布日期: 2021-06-10 浏览次数: 11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实施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充分发挥基层团支部凝聚、引导、服务青年的功能,根据团省委关于主题团日竞赛评选活动的安排及《广东财经大学基层团组织“活力提升”工作方案》精神,现就本学期“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向党·奋斗强国

二、活动对象

全校各班团支部(毕业班团支部原则上要求参加,可实际情况安排线上活动),不包括团委和团总支。

三、活动形式

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共青团“学党史、强信念、
跟党走”学习教育方案、国家和我省“十四五”规划、我校党代会提出的大湾区一流财经大学建设目标等,主题团日活动要聚焦思想引领,活动主要内容集中在党史学习、科技创新、乡村振兴、公共卫生安全、学科实践等六个板块。各团支部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新颖、重在创新、注重实效的团日活动

1.党史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主题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支部学习活动,教育团员青年深刻认识党的性质和宗旨,胸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引导团员青年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科技创新。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开展相关活动,鼓励青年大学生攻坚克难、开拓进取,投身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3乡村振兴。结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开展相关活动,着眼长远,努力为乡村振兴培养青年才俊。

4.公共卫生安全。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开展相关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让好习惯成为新风尚,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成为公共卫生安全的建设者、守护者和受益者。

5.学科实践。结合学校优势与学科特色开展相关活动,立足学科知识和专业技能,为社会解难题,为群众办实事。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实践动力和成效,提升广大青年的担当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赋能南粤学子知行全面发展。

6.其他。开展其他相关活动。例如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领域活动。

四、组织方式

2021年“活力在基层”活动分春秋两季开展,其中春季开展时间为3月—5秋季开展时间为9月—12月,下学期另行通知)。每季活动分为实施申报、校内评选、省级评优三个阶段。具体流程如下:

(一)实施申报5月14日前)学院团委根据学期实际情况,组织各班级团支部积极开展团日活动,并在“广东高校共青团·活力在基层”官方网站(http://hlzjc.gdcyl.org)上及时记录实施过程和成效。具体申报资料须包括:

1.上传500字以内的文字总结,介绍活动的实施情况,重点说明活动的成效、特色以及创新之处。

2.上传3—8张能反映活动概况的优质图片。

3.制作时长1分钟、能展示支部风采以及团员精神面貌的视频,制作方式不限,上传平台不限,链接须上传至官方网站。视频中需嵌入团支部基本信息,格式为:xxx大学)xxx学院xxx专业xxx团支部。

4.动员团支部成员撰写参加主题团日活动的感受、体会、意见、建议等,体裁字数不限,并以留言形式直接发送到“广东学联”微信公众号(ID:guangdongxuelian)。留言格式为:#xxx大学xxx学院xxx专业xxx团支部# +内容。

各学院团委在5月20日前,自查本学院所有班级团支部是否按要求开展并在“广东高校共青团·活力在基层”官方网站上传资料。

(二)学院推优(5月19日前)

两校区推优名额单列,分别由校团委和佛山校区团工委组织评选。各学院团委(或学院佛山校区团委)518日前确定本单位推荐的优秀团日活动项目,单个校区开展团日活动团支部数在1-5个之间的,可推荐1个项目参与评选,开展活动支部数在6-10个之间的,可推荐2个项目参与评选,开展活动支部数多于10个的,可推荐3个项目参与评选。

各学院团委于(5月19日)17:00前将下列材料的纸质版、电子版根据实际将两校区分别推荐的资料分别报送至校团委秘书处、佛山校区团工委秘书处:

1)主题团日活动汇总表(见附件2)

2)优秀团日活动推荐表(见附件3)

3)主题团日活动总结材料(要求及格式见附件4)

(三)校级评选与表彰(5月28日前)

校团委、佛山校区团工委在各学院团委推荐的优秀团日活动项目中组织评选出校级十佳团日活动、优秀团日活动(两校区名额单列、分别评选),给予表彰奖励和经费支持(十佳团日活动每项工作经费500元,优秀团日活动每项工作经费200元)。学校将以两校区的评优结果为基础,择优推荐20个项目参加省级优秀团日活动竞赛,入围项目颁发证书,获优秀项目的团支部将授予“灯塔团支部”称号,灯塔团支部、最佳项目和最具人气项目将颁发证书,并给予资金支持,最佳项目的指导老师可获评优秀指导老师。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安全。“活力在基层”活动是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团支部活力的重要举措,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确保各团支部活动严格遵守学校的疫情防控要求。活动可根据疫情防控最新要求采取线上或线下形式开展,线下活动开展前要做好安全预案,参与人员需佩戴口罩,保持距离,如遇突发情况,应立即暂停相关活动,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

(二)精心组织,加强联系。学院团委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参赛工作,进一步推动“活力在基层”活动省、校、院三级联动机制的构建与运行,打造高校团组织“活力提升”工程的品牌效应。“活力在基层”活动中的组织发动、宣传推广、资源投入、省级获奖等情况将纳入各学院共青团战线年终工作评价和各类评比表彰的重要指标。

(三)分类指导,资源下移。学院团委要坚持实事求是、因材施教的方针,要针对不同年级、不同专业,设定各有侧重的主题和任务,给予科学合理、分层分类的指导;要加强对活动特别是上报项目的思想、内容、形式等方面的审核,防范化解存在的各类风险。同时,要结合本校中心工作,把更多资源投放到基层团支部建设中去,在政策、项目、经费等方面为开展“活力在基层”活动创造良好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学校配套开展校级竞赛。

(四)强化宣传,扩大影响。学院团委要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典型选树,充分利用各类团属宣传活动阵地和传播平台进行专题报道,推广好经验、分享好做法,营造实施“活力在基层”活动的浓郁氛围。团省委将在“广东学联”微信公众号建立“活力在基层”专区,推出“活力在基层•每日团支部”系列工作简讯,学院投稿情况将作为省级评审工作的参考指标。

 

校团委联系人:钟雄星(020-84096826);组织部梁言15914511832

 

特此通知。

附件:

1.“活力在基层”团日竞赛专题网站用户使用说明

2.主题团日活动汇总表

3.优秀团日活动推荐表

4.主题团日活动总结要求及参考格式

 

 

                   共青团广东财经大学委员会

                           2021年3月24日

                                 

 

附件1:“活力在基层”团日竞赛专题网站用户使用说明.docx

附件2--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