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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广东财经大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作者:信息来源: 校团委 发布日期: 2021-03-23 浏览次数: 11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

在校党委和团省委的领导下,我校各级团组织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中心,围绕学校发展大局和高校共青团改革任务,不断深化思想引领、创新创业、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组织建设等工作,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学生为学校建设大湾区一流财经大学的教育事业贡献青春力量。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表现优异的单位和个人,在中国共产党建立百年之际,结合团章有关规定,校团委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评选表彰一批2020-2021学年在我校共青团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我校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及评选条件

本次表彰共设8个项目,分别为广东财经大学五四红旗团委、广东财经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广东财经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广东财经大学优秀团务工作者、广东财经大学十佳团支部书记、广东财经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广东财经大学优秀共青团员、广东财经大学“五四青春榜样”。各项目参评条件如下:

(一)五四红旗团委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划清界限,明辨是非。

2.组织基础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团的组织架构健全,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贯彻落实广东省和学校共青团改革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建立的组织树(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3.活动开展好。组织活动能有效影响青年、凝聚青年,积极采用团员青年乐于接受的沟通交流和联络聚集方式,不断增强团组织在青年中的有效覆盖;在广东“青年之声”、“i志愿”平台开展青年服务、志愿服务活动频率高、质量优,在开展活力在基层活动中表现积极的优先考虑。

4.推动发展好。围绕全团各项重点工作项目和本学院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服务党政工作大局,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作用突出。

5.班子建设好。团委班子政治好、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6.认真落实上级团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推动年度重点工作上成绩突出,有创新举措。深入推进整治软弱涣散基层团组织三年行动“命脉工程”,团员发展工作扎实,所在团委团员编号使用情况清理到位。

7.基础团务扎实。团内政治生活正常有序,团费的收缴和使用及时合理,“推优”工作力度大、成效好;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5%(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1年4月1日)。

8.服务青年扎实。做好团员青年服务工作,维护团员青年合法权益,促进团员青年健康成长,帮助团员青年发展成才。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具有较好影响。

9.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且未出现大量申诉;按要求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团员录入由本级团组织或由本级团组织联合其他单位共同授予(实施)的表彰奖励信息(2019年1月以后授予的表彰奖励信息)。

10.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过去半年平均业务及时响应率至少达到全省平均水平(48小时内业务及时响应率不低于70%)。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

1.组织基础好。班团一体化有效推进,支委成员思想好,作风好,学习好,热爱本职工作,富有责任心;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建立的组织树(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2.活动开展好。积极开展主题教育实践和主题团日竞赛;支部成员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的其他各项活动;实施素质拓展计划(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扎实有效;支部团员在“i志愿”平台注册成为志愿者比例高、参与志愿服务记录比例高,在开展活力在基层活动中表现积极的优先考虑。

3.队伍建设扎实。团组织的班子成员配套齐全、按期换届,工作制度健全,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

4.基础团务扎实。“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到位,“推优”工作力度大、成效好;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1%(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1年4月1日)。

5.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且未出现大量申诉;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及时。

6.工作业绩好。支部成员团结互助,形成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支部成员在大学期间没有违规违纪现象,支部工作和活动得到好评;支部成员学习成绩优良,最近两次期末考试平均绩点在2.0以上。组织青年大学习支部参学率高。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从本届本单位本次已经确认推荐的五四红旗团支部中择优推荐,其条件如下:

1.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具备2020--2021年“广东财经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所有申报条件,支部团员不存在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情况(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1年4月1日);团员志愿者在I志愿系统注册率高,参与志愿服务时长数据突出。

2.始终坚持标准、保持优秀,在上级团组织交待的各项工作任务中名列前茅,是其它团组织学习的楷模。

(四)优秀团务工作者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2.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密切联系青年成效突出,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3.工作能力过硬。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推进校团委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思路开拓,工作务实,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

4.作风扎实,认真落实“团干讲党团课”工作相关要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开拓进取,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5.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规范组织开展本学院志愿服务活动,并能带头参加志愿服务。

6.作为保留团籍的团员,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作为团干部,已入驻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向组织报到;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组织树建立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7.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且未出现大量申诉;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及时;组织青年大学习情况参学率高。

8.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5%(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1年4月1日)。

(五)十佳团支部书记

1.热爱团的事业,在团员青年中威信较高,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

2.基础团务工作扎实有效,“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到位,“推优”工作力度大、成效好。

3.工作开拓创新,在基础团务、团建创新、思想引领、服务团员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志愿服务、新媒体运用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

4.所任职支部团员在“i志愿”平台注册成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记录比例高,在开展活力在基层活动中表现积极的优先考虑。本学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8个小时。

5.所任职的支部团员不存在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情况(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1年4月1日)。

6.大学期间无违规违纪现象且最近两次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在本支部30%以内,没有不及格课程。

7.所在团支部获得本学院团委推荐参评广东财经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或广东财经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六)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2.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密切联系青年成效突出,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3.热爱团的事业,工作认真负责,勤奋务实,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开拓进取,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工作成绩突出。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202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本学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5个志愿时。

5.本学年度在各级团组织中担任团干部职务不少于半年;作为团干部,已入驻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向组织报到;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组织树建立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6.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且未出现大量申诉;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及时。

7.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5%(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1年4月1日)。

8.大学期间没有违规违纪现象,最近两次期末考试无不及格课程。

(七)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202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按时在系统上缴纳团费,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大学期间无违规违纪现象、最近两次期末考试无不及格课程,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本学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5个志愿时,。

已获推荐优秀共青团干部的,不再参评优秀共青团员。

(八)五四青春榜样

五四青春榜样共设学业榜样科研榜样创业榜样敬业榜样公益榜样自强榜样文体榜样七个单项奖。

参选五四青春榜样评选的候选人必须符合本通知参选“优秀共青团员”的基本条件,且在对应领域有典型事迹:

1.学业榜样:大学期间平均绩点排在本学院本年级前三名且曾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校长奖学金。

2.科研榜样:本学年在省级学术科研竞赛中,获得该项赛事最高级别奖项;或在国家级及以上学术科研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级别奖项;或获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攀登计划专项资金)重点项目立项;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中所列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3.创业榜样:具有良好的创业精神和完整明晰的创业方案,创业项目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创业类竞赛奖励或项目已落地实施,运营情况良好,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敬业榜样:在各级党团学组织工作总时间2年以上,现任院级及以上党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政治立场坚定,责任心强,为集体和同学们的利益无私奉献,为同学们提供服务与便利,为集体赢得荣誉,获得师生的认同,

5.公益榜样: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事迹突出,起到表率作用;在I志愿系统记录时长不低于20个。

6.自强榜样:面对各种艰难境遇或挫折,能够不畏艰难、自信乐观、积极应对,通过自己的努力取得一定的成绩。

7.文体榜样:在省级文化、艺术、体育类竞赛中获得该项赛事最高级别奖项;或在国家级及以上赛事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或前八名以前名次。

科研榜样公益榜样创业榜样文体榜样可以团队名义或个人名义参选。以个人名义参选的,需为项目第一负责人。

二、表彰名额及申报说明

1.五四红旗团委:不多于5个。

2.五四红旗团支部:各学院按照支部数的20%推荐。

3.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各学院团支部数不足20个的,可推荐1个;团支部数量达到或超过20个的,可推荐2个。

4.优秀团务工作者:各单位申报名额不超过2个,具体表彰名额根据申报人数的一定比例来评选。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不占整体名额。

 

5.十佳团支部书记:10个。各学院团支部数不足20个的,可推荐1人;团支部数量达到或超过20个的,可推荐2人。

6.优秀共青团干部:每个班级团支部可推荐1人。各学院团委和学院佛山校区团委可各推荐5人(有研究生的学院可多推荐1人)。

7.优秀共青团员:按本学院团员数的4%推荐。

8.“五四青春榜样”:每个奖项设获奖者1名,提名奖1-3名。

其他说明:校团委、佛山校区团工委及下属学生组织的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按其团员数的8%的名额评选。校团委秘书处、佛山校区团工委秘书处、校团委新闻宣传中心、素质拓展中心、青年志愿者协会直属团总支等团组织干部具备参选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资格,其它学生组织的干部均不参加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具备参评资格的组织按副部长(含副部长)以上干部数20%的名额推荐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名额不占各学院计划数。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1.五四红旗团委:各学院团委申报——校团委组各学院团委进行述职,在述职的基础上对申报单位进行评选。总评分由自评分、述职评分、校团委评分组成,占比分别为50%、30%、20%。

2.五四红旗团支部:符合条件的团支部申报——各学院团委召开团委扩大会议,由申报团支部做展示汇报——学院团委委员会投票评选——校团委审核。

3.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符合条件的团支部申报——各学院团委召开团委扩大会议,由申报团支部做展示汇报——学院团委委员会投票评选推荐——校团委审核。

4.优秀团务工作者:符合条件的个人申报——校团委召开全委会进行评选(占70%)、校团委评分(占30%)——确定人选。

5.十佳团支部书记:符合条件的团支书本人申报——各学院团委召开团委扩大会议进行推选——校团委组织评选。

6.优秀共青团干部:符合条件的团干部本人申报——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确定推荐人选——各学院团委进行审核——校团委审核(校团委、佛山校区团工委下属组织相关评选参照此流程进行)。

7.优秀共青团员:符合条件的团员本人申报——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确定推荐人选——各学院团委进行审核——校团委审核。(校团委、佛山校区团工委下属组织相关评选参照此流程进行)。

8.“五四青春榜样”:符合条件的个人申报——各学院团委召开团委扩大会议确定推荐参加校级评审人员名单。(每个学院所有类别推荐人数总和不超过4人,各类别申报数分布无限制;以团队名义申报的,由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推荐)——校团委召开全委会评选。

四、材料报送

1.申报五四红旗团委,需提交对应的申报表(见附件1)、量化评分表(见附件2)、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从2020年4月起统计)、事迹材料(不超过3000字)。五四红旗团委项目申报所附佐证材料电子版请按照量化评分表的项目顺序建立文件夹,以方便审核。

2.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优秀团务工作者、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五四青春榜样”的,需填报对应的申报表格(见附件3-附件9),申报表中的主要工作成绩或个人事迹材料一般控制在600-1000字,申报优秀团务工作者和“五四青春榜样”的一般控制在1000—1500字。

3.所有项目评优材料及评优申报汇总表电子版(附件10)请于4月9日(星期五)前发至工作邮箱xtw@gdufe.edu.cn。纸质版只需要提交附件1-10(佐证材料仅需提供电子版),所有佐证材料不需要递交纸质版。

五、工作要求

1.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严肃认真,走群众路线,注意广泛听取党组织、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推荐上报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严格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推荐质量。

2.各学院团委要全面负责、科学统筹本学院两校区、各年级及本科生、研究生团组织、个人的推优工作。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挖掘和树立典型,以此次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宣传先进基层团组织和个人,让全校各级团组织学有楷模、赶有先进,努力开创我校共青团工作新局面。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附件:

1.2020-2021学年广东财经大学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2.2020-2021学年广东财经大学五四红旗团委评选量化评分表

3.2020-2021学年广东财经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4.2020-2021学年广东财经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申报表

5.2020-2021学年广东财经大学优秀团务工作者申报表

6.2020-2021学年广东财经大学十佳团支部书记申报表

7.2020-2021学年广东财经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8.2020-2021学年广东财经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9. 2020-2021学年广东财经大学“五四青春榜样”申报表

10.2020-2021学年广东财经大学共青团工作评优汇总表

 

 

共青团广东财经大学委员会

   2021年3月23日

 

评优附件1-10.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