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团省委下发了《关于做好2020-2021年度广东省五四旗团委(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推荐工作的通知》(具体通知见附件1),现将通知予以转发,请各学院对照参评条件,挖掘推报优秀典型。按照推报要求和相关工作进度安排,请注意以下事项:
1.申报名额。团省委根据各地各单位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上的数据以及2020年“命脉工程”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适当扩大差额候选申报名额进行分配。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择优进行推报,每个类别限推1个,其中个人奖项同一人只能申报一项。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参评红旗团委、团(总)支部的,原则上参评当年不再推报其下属团组织、团员、团干部参评广东省“两红”“两优”,请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取舍,推报最具竞争力的项目参评。
2.做好公示。各学院要充分听取党组织的意见,广泛吸纳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对拟推荐集体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并通过网站、公告栏等群众易于查看的途径进行公示。
3.提交材料要求。各学院务必于3月19日前将申报表(见附件2)和相关材料(见材料清单,附件3)纸质版一式2份交校团委305室,电子版发至校团委邮箱(样式见附件4)。如推报人选(单位)不符合评选条件或申报材料不完整,一律不予补报。申报材料用普通A4纸黑白打印,不得过度包装。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2020-2021年度广东省“两红”“两优”申报通知
2. 2020-2021年度广东省“两红”“两优”申报表
3. 2020-2021年度广东省“两红”“两优”申报注意事项
4. 广东“两红”“两优”文件夹建立样板
校团委
2021年3月12日
2020-2021年度广东省“两红”“两优”申报注意事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