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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20-2021年度广东省 五四旗团委(团支部)、优秀共青 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 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信息来源: 校团委 发布日期: 2021-03-12 浏览次数: 1450

各学院团委:

 团省委下发了《关于做好2020-2021年度广东省五四旗团委(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推荐工作的通知》(具体通知见附件1),现将通知予以转发,请各学院对照参评条件,挖掘推报优秀典型。按照推报要求和相关工作进度安排,请注意以下事项:

 1.申报名额。团省委根据各地各单位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上的数据以及2020年“命脉工程”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适当扩大差额候选申报名额进行分配。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择优进行推报,每个类别限推1个,其中个人奖项同一人只能申报一项。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参评红旗团委、团(总)支部的,原则上参评当年不再推报其下属团组织、团员、团干部参评广东省“两红”“两优”,请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取舍,推报最具竞争力的项目参评。

2.做好公示。各学院要充分听取党组织的意见,广泛吸纳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对拟推荐集体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并通过网站、公告栏等群众易于查看的途径进行公示。

3.提交材料要求。各学院务必于3月19日前将申报表(见附件2)和相关材料(见材料清单,附件3)纸质版一式2份交校团委305室,电子版发至校团委邮箱(样式见附件4)。如推报人选(单位)不符合评选条件或申报材料不完整,一律不予补报。申报材料用普通A4纸黑白打印,不得过度包装。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2020-2021年度广东省“两红”“两优”申报通知

2. 2020-2021年度广东省“两红”“两优”申报表

    3. 2020-2021年度广东省“两红”“两优”申报注意事项

4. 广东“两红”“两优”文件夹建立样板


 

                             校团委

                           2021312




2020-2021年广东省“两红”“两优”申报通知.pdf

广东省”两红““两优”申报表.doc

2020-2021年度广东省“两红”“两优”申报注意事项.docx

广东“两红”“两优”文件夹建立样板.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