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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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常态化参与青年大学习的通知

作者:信息来源: 校团委 发布日期: 2019-12-13 浏览次数: 1699


各学院团委:

根据团中央《关于在全团实施“青年大学习”行动的方案》(中青发【20182),我校各级团干部、团员学生干部要全部要求参与青年大学习,鼓励广大青年团员参与学习。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1. 参与人员:我校全体团干部、团员学生干部及青年骨干分子

  2. 参与方式:关注微信订阅号“团干部之家”,点击底部菜单栏“大学习”,绑定个人信息(选择高校——地区为广州、学校选择广东财经大学),点击继续答题进行学习和答题。请不要取消关注,每一期学习情况都列入团中央考核内容。团省委将在微信企业号“广东共青团”发布学习情况和排名,请尚未入住微信企业号“广东共青团”的团干部迅速入驻。团省委将根据智慧团建支部代码,对全省学习情况进行改动抽查。

  3. 具体要求

  1. 全校各级团、学干部(含学院团委全体干部、干事和各班级团支部书记、委员;团员的各级学生干部)必须参与每期主题团课学习,答题结果和分数在答完题后截图由学院团委组织部统一汇总统计,在每一期学习结束后上报校团委组织部。

  2. 各学院要发动其他团员青年积极参加,将推动团员“青年大学习”作为各学院团委、各班级团支部日常的工作内容,常态化抓好青年的思想引领和理论学习。

  3. 近一期(第七季第七期)的学习情况比较糟糕,请在121424:00前落实所有团、学干部的本期学习,并在1216日上午将参与的人数汇总报校团委。报送内容为学院团、学组织参与人数和各班级团支部参与人数;个人学习结果的截图由学院团委分类汇总保存备查,不用上交。

  4. 如遇到同时在线学习人数较多,可能出现点击没反应的情况,请试多一两次。进入学习的界面,在画面中要点击指纹图标中(带“学习”两个字样),观看约200秒左右的视频学习后答题,答题内容与视频高度相关,完成答题才算完成学习。

请各学院团委务必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以真抓实干的态度落实好青年大学习工作。

联系人:吴晓娜、钟雄星;联系电话:02084096826

邮箱:xtw@gdufe.edu.cn



共青团广东财经大学委员会

2019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