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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提醒函

作者:信息来源: 校团委 发布日期: 2018-10-10 浏览次数: 1819

各院团委、直属团总支:

根据《团章》规定,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结合团中央从严治团的要求,规范团组织关系转接是强化团员教育管理、增强团员队伍生机活力的重要制度安排,也是广东共青团整治软弱涣散基层组织的重要工作内容。为此,团省委印发了《广东共青团整治软弱涣散基层组织三年行动“命脉工程”实施方案》。

按照“命脉工程”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930日前,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团组织关系转接应转尽转,基本完成。目前全校已发起转接的毕业生团员占毕业生团员总数的79.1%(各学院具体数据见附件),离基本完成的要求还有相当差距。

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是团省委对各高校进行年度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并且团省委即将根据该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近期通报学校党委。该项工作同样是学校五四评优的重要指标,校团委将参照团省委做法,将该项工做完成情况通报学院党委。

各学院务必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逐一检查毕业生组织关系转出完成情况,对未按时完成的工作尽快保质保量落实好,全力冲刺抓好本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工作过程中,请各学院摸清未转出团组织关系的毕业生的具体情况并指引其发起转接:有工作单位的,将团组织关系及时转接到所在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未建立团组织的, 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工作单位所在的社区或村的团支部;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团员, 户籍未转入学校的,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村(社区)团支部,户籍在入学时已转入学校的,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村(社区)团支部;无法落实工作单位,且暂无法转入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村(社区)团支部的毕业生团员,申请“退回原籍团支部”。  

若毕业生不方便在智慧团建系统操作的,建议学院指定学生干部负责收集未转出团组织关系毕业生的去向情况,用团支部账号由团支部操作转出。


附件:各学院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情况数据统计表


校团委

                                                                   20181010








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数据统计(20181010日)

组织名称

转接中团员数(转出中团员数)

已转接团员数(已转出团员数)

毕业生团员数(学院上报)

发起转接团员数占毕业生团员总数比例

财政税务学院团委

84

338

416

/

公共管理学院团委

104

274

495

77.90%

工商管理学院团委

151

225

485

77.50%

外国语学院团委

53

100

242

62.40%

金融学院团委

105

262

431

85.20%

会计学院团委

71

370

528

83.52%

信息学院团委

85

225

424

73.10%

人文与传播学院团委

45

244

445

64.90%

统计与数学学院团委

57

134

340

56.20%

创业教育学院团总支

11

9

34

58.80%

继续教育学院团委

87

462

670

81.94%

地理与旅游学院团委

54

376

394

/

法学院团委

73

242

382

82.50%

经济学院团委

102

274

533

70.54%

艺术与设计学院团委

108

82

255

7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