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2018届学生即将毕业,为切实做好本阶段应届毕业生团籍转出工作,根据《团章》及我校共青团工作的相关条例,现就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全校应届本科、研究毕业生团员(含保留团籍的正式党员、预备党员)
二、受理程序
1.各毕业班级团支部先行收集本支部团员信息及团员证,填写《广东财经大学应届毕业生团籍转出信息统计表》(附件二),本表“负责人”一项必须由负责人亲笔签名,然后交此表纸质版、电子版及团员证至本学院团委,由各学院团委统一交至校团委,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至xtwmsc@gdufe.edu.cn。
2.各学院团委汇总本学院所有班级团支部团籍信息并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填写《广东财经大学应届毕业生团籍转出信息汇总表》(附件一),并将此表纸质版及团员证(请按班级分好)于6月12日下午17点前交至校团委,同时发送电子版至xtwmsc@gdufe.edu.cn。
3.请各位应届毕业生团员事先在团员证“组织关系接转”一页,填写“2018年6月28日,因毕业,组织关系转出,团费交至2018年6月”黑体部分的字样。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团委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应届毕业生团籍转出工作,此次办理后,除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外将不再单独受理应届毕业生团籍转出申请。
2.各学院团委需与本学院应届毕业生申明团籍及其转出手续的重要性与必要性,逾期不办理将按照《团章》及我校共青团工作相关条例进行处理。
3.办理转出手续前务必缴齐历年团费,团费交至2018年6月,没有缴纳团费的不予办理。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团委根据本通知要求,通知到每一位毕业生团员,如果党员需要保留团籍,也必须办理组织关系转出。如果毕业后若干时间(暂缓就业的除外)返校办理团组织关系转移,将不予受理。
2、如果团员证遗失,按程序补办团员证后再办理组织关系转出。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校团委组织部 吴芷晴 13536184599
地址:校团委314室(秘书处办公室)
邮箱:xtwmsc@gdufe.edu.cn
附件:1.广东财经大学应届毕业生团籍转出信息汇总表
2.广东财经大学应届毕业生团籍转出信息统计表
共青团广东财经大学委员会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