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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法庭,感受法治

作者:关楠楠信息来源: 佛山校区法学院 发布日期: 2018-05-14 浏览次数: 474

到达法院 摄记:陈柯捷

法官解惑 摄记:陈柯捷

合照 摄记:陈柯捷

旁听学生 摄记:陈柯捷

提问 摄记:陈柯捷


201858日下午,在广东财经大学佛山校区法学院法律援助队的组织下,一年一度的法院旁听活动在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顺利举行。此次旁听的案件是假冒注册商标案,由现任刑庭庭长李韬法官和两名人民陪审员进行审判,法学院1617级的部分同学参与了此次法院旁听活动,并与法院的工作人员一起就案件本身、法院结构、法律知识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究。

下午两点半,同学们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有序地进入审判庭。虽然尚未开庭,但是审判庭里肃穆的气氛感染了在场的每一位同学,大家都在工作人员的提醒下将手机调至静音或震动模式,坐在位置上静待开庭。

下午三点整,在李韬法官敲槌之后,审判正式开始。此次的假冒注册商标案因涉案数额较大而被定为刑事案件,由公诉人提起诉讼。而本案共有四名被告人,并由四名律师担任其辩护人。四名被告人在法警的带领下走上法庭,法官依次询问核实四名被告人的信息之后,四名辩护人进行了自我介绍。

随后,公诉人宣读公诉书,指出四名被告人涉嫌造假,生产制造并销售飘柔、海飞丝、潘婷等假冒商标洗发水,获利十七万余元,因此依法提起公诉。无论是在四名被告人依次分开独立接受审判的环节中还是后来的法庭辩论环节中,四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且坦白交代了犯罪经过,但是在生产订单、货物数量和涉案金额等方面存在异议。一名被告人认为自己只是帮忙运送货物,不清楚生产的产品和流程。其中两名被告人认为自己因为法律意识浅薄,提供了场所给主要的老板经营应该属于从犯。

接下来,公诉人举证,通过物流发货单、微信截图、微信支付等证据证实赃款达到17万余元。但是辩护人则认为其中两名被告人在法庭上多次解释不同种类的货物数量不同,公诉人不应该全部以数量多的为标准去统计最终的涉案金额,这关系到判断所犯之罪是属于情节严重还是情节特别严重,影响被告人的最终量刑。最后,公诉人提出对四位被告人的公诉意见,辩护人及被告人也依次进行辩护以求减轻量刑。至此,案件审判环节结束,在法官宣布择日宣判之后,被告人和辩护人都陆续离开了法庭。

接下来是法官与同学们的交流时间,担任此次点评的是甘露法官。同学们踊跃发言,向甘露法官提出了“人民陪审员是怎么选出来的?”“公诉人是什么身份?”“家庭因素对审判量刑影响大吗?”等问题,甘露法官十分耐心地为同学们解疑释惑,并就案件本身与同学们进行了讨论交流,使同学们对法律以及案件审判的认识更进一层。

下午五点半,此次法院旁听活动顺利结束。甘露法官和法院的工作人员对同学们发出了诚挚的法院旁听及法院实习的邀请,并且勉励同学们努力学好法律知识,让同学们受益匪浅。通过此次的法院旁听活动,相信同学们在课堂之余也切身感受到了法律的庄严,希望同学们在今后的日子里能有更强的法律意识,努力学好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