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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东财经大学“活力团支部” 遴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暂无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7-12-01 浏览次数: 25

佛山三水校区团工委、各学院团委、各直属团总支:

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高校共青团“活力团支部”创建遴选活动的通知》安排及《广东财经大学基层团组织“活力提升”工作方案》精神,现就我校本年度“活力团支部”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1.思想引领成效好。团支部(总支)坚持思想引领核心任务,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2.组织运行活力强。团支部(总支)在基础团务管理、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扎实,组织运转规范、顺畅。

3.工作开展活力强。团支部(总支)有明确的工作职责,能够及时改进创新工作方式载体,工作开展富有针对性、实效性。

4.团员参与活力强。基层民主及团支部(总支)的设置方式和成员配备较为完善,团员学生能够积极参与、推动团支部(总支)的工作和建设。

5. 宣传展示活力强。团支部(总支)能够利用新媒体平台和其他宣传阵地广泛开展支部活动和工作成果宣传展示,在校园内产生良好的示范效应。

二、推荐名额

各单位统筹两校区、本科生、研究生团支部(团总支),确定1个推荐对象。

三、推荐方式

1.各单位将“活力团支部”评选与基层团组织工作总结、展示、交流相结合,申优的团支部(团总支)自述工作开展情况,本单位团委、团总支及基层支部代表共同评议,确定本单位推荐对象。

2.因时间紧急,建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推荐学院选送到校团委的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活动竞赛优秀团日活动项目的团支部。

3.各单位于12月4日(星期一)上午10:00前将填写完毕的《“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申报表》发送至wtcheng@gdufe.edu.cn,邮件及附件统一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活力团支部”申报。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四、奖励办法

1.各单位推荐的团支部均可获得校级“活力团支部”荣誉称号。

2.校团委组织评审,从校级“活力团支部”中择优推选5个支部参加省级遴选,通过省级遴选的支部有机会参评全国高校共青团“活力团支部”、获得团中央学校部通报表扬及相应证书。

特此通知。 

附件:“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申报表

 

共青团广东财经大学委员会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