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2016-2017年度共青团工作表彰大会的通知

作者:暂无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7-05-12 浏览次数: 32

佛山校区团工委、各单位团委、校级学生组织:

根据“五四”评优整体安排,经过学校批准,决定在2017516日下午14:30举行纪念建团95周年暨2016-2017年度共青团工作表彰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651614:30

二、地点:校本部学生活动中心

三、参与人员:校领导;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负责人;各学院学生工作书记、校团委委员;各学院三水校区团总支书记;学生代表。

四、具体要求:

1、大会将对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代表)、优秀团务工作者、青春榜样、优秀团员(代表)六个奖项进行表彰。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每个学院派出一个代表)请对应的团委书记、团总支书记、团支部书记(每个学院派出一个代表)领奖;优秀团务工作者、青春榜样必须获奖本人领奖;优秀团员每个学院指派一名学生代表领奖。各学院团委负责组织好所有领奖人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需找人代领,须提前向校团委请假。

2、参与表彰大会的人员包括三部分:(1)每个学院派出学院团委、学生会、广州校区班级团支部获奖代表共20名(建议不安排佛山校区学生);(2)校级组织(包括校团委秘书处、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素拓中心、新闻宣传中心、红十字会、艺术团)各派出10名代表;(3)佛山校区参与的人员为五四表彰大会领奖人员、各学院三水校区团总支书记以及团工委部分学生代表。

3、各领奖人员于13:20前到学生活动进行彩排,服装要求白色上衣、深色裤子(裙子)。

4、广州校区的代表请于16日下午14:10前到达学生活动中心;佛山校区参加的师生由校区团工委协调安排,516日中午12:00统一在中心花园候车,下车后直达学生活动中心。

5、所有参与人员注意衣服穿着大方得体,会前自行练习熟唱团歌。

6、请各学院团委负责安排和通知好领奖代表和参与的学生代表,将参与的代表名单填好附件,在515日上午9点前以邮件方式报送校团委。

联系人:钟雄星;联系电话:84096826;邮箱:gdcctw@126.com

附件:2017年五四表彰大会参会回执

 

 

                               

                             2016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