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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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活动的通知

作者:暂无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7-04-24 浏览次数: 28


 

佛山校区团工委、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

为深入实施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充分发挥基层团支部凝聚、引导、服务青年的功能,根据《关于常态化开展“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暨优秀服务型团组织创建活动的通知》(团粤办发〔2016〕28号)和《关于开展2017年“一学一做”主题团日竞赛活动的通知》(团粤办发〔2017〕23号)的相关要求及《广东财经大学基层团组织“活力提升”工作方案》精神,现就本学期“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1.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

2.纪念建团95周年;

3.创新创业,青春先行; 

4.我心中的青年榜样;

5.其他与思想引领、文化艺术、体育锻炼、创新创业、公益服务、社会实践相关的主题。

二、参与对象

2014、2015、2016级全体团支部及有条件的2013级团支部。

三、活动流程

1.项目设计(5月9日前)

各学院团委围绕活动主题设计引导方案(可借鉴此前学校“十佳团日活动”相关方案),召开本单位全体团支书参加的会议,介绍活动实施背景、引导方案及学院团委总体安排,听取各支部意见。

鼓励各学院团委实施“团日活动标杆工程”,由学院团委成员设计、组织、参与一次团日活动并邀请各支部书记观摩。

各支部在团省委“活力在基层”团日竞赛专题网站(网址http://hlzjc.gdcyl.org/)上注册用户(此前“活力在基层”网站的旧用户可用原账号密码登录),提交团日活动策划方案(用户使用说明见附件1)。

2.组织实施(6月4日前)

各团支部在学院团委的总体安排下自行组织团日活动。

3.学院推优(6月9日前)

各学院团委、佛山校区团总支于6月13日前确定本单位推荐的优秀团日活动项目,开展团日活动团支部数在1-4个之间的,可推荐1个项目参与评选,开展活动支部数在5-8个之间的,可推荐2个项目参与评选,开展活动支部数多于8个的,可推荐3个项目参与评选。各单位推荐的优秀项目中,必须有“一学一做”相关主题的项目。两校区推优名额单列,分别组织评选。

各学院团委、佛山校区团总支于6月9日17:30前将下列材料的纸质版、电子版分别报送至校团委秘书处、佛山校区团工委秘书处:

(1)主题团日活动汇总表(见附件2)

(2)优秀团日活动推荐表(见附件3)

(3)主题团日活动总结材料(要求及格式见附件4)

4.校级评选与表彰(6月16日前)

校团委、佛山校区团工委在各学院团委、团总支推荐的优秀团日活动项目中评选出校级十佳团日活动、优秀团日活动(两校区名额单列、分别评选),给予表彰奖励和经费支持(十佳团日活动每项工作经费500元,优秀团日活动每项工作经费200元)。以两校区的评优结果为基础,学校最终择优推荐10个项目参加省级优秀团日活动竞赛,获评省级优秀者,可获得相应的资金奖励作为活动补贴(以团总支名义申报的,补贴1000元;以团支部名义申报的,补贴800元)。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引导。各学院团委要充分认识主题团日活动在提升基层组织活力工作中的重要性,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做好活动安排。

2.尊重团员主体地位,创新工作思路。各团支部要广泛吸纳团员青年参与到活动设计的过程中,拓宽活动思路,创新活动形式。学院团委书记、团总支书记应最少参加一次团日活动;鼓励团支部邀请学院党政领导、专业教师、校友、学生家长参与团日活动,鼓励团支部间联合开展团日活动,鼓励团支部开展线上线下互动,鼓励团支部设计创作文化作品,进一步提升团日活动的思想内涵和形式吸引力。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团支部要加大活动宣传力度,在活动策划、实施、评选、总结等各阶段充分利用网站、微信、海报、展板等媒介进行宣传展示,传播校园正能量,增强辐射效应,扩大团日活动的影响力。

 

联系人:校团委组织部卓晓娜  13612357520

特此通知。

附件:

1.“活力在基层”团日竞赛专题网站用户使用说明

2.主题团日活动汇总表

3.优秀团日活动推荐表

4.主题团日活动总结要求及参考格式

 

共青团广东财经大学委员会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