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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广东财经大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作者:暂无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7-04-11 浏览次数: 40


佛山校区团工委、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

过去一年,校团委在校党委和团省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思想引领、成长服务、组织建设的系统化、科学化水平,着力提高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扩大团工作的有效覆盖面,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表现优异的单位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奋发成才,促进我校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校团委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评选表彰一批2016-2017学年在我校共青团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及评选条件

本次表彰共设9个项目,分别为广东财经大学五四红旗团委、广东财经大学五四红旗团总支、广东财经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广东财经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广东财经大学优秀团务工作者、广东财经大学团支部书记标兵、广东财经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广东财经大学优秀共青团员、广东财经大学“五四青春榜样”。各项目参评条件如下:

1.五四红旗团委

(1)班子建设好。班子健全,按期换届,经民主选举产生;班子整体素质高,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密切联系青年,全心全意服务青年,对团员青年有感召力和影响力;定期对基层团干进行理论、业务培训,指导其工作开展。

(2)主题活动好。围绕服务大局、服务团员青年创造性开展工作,积极开展“一学一做”教育实践,组织团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团章、团史和团内相关文件,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健康,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吸引力强,参与面广,特色鲜明;实施素质拓展计划扎实有效。

(3)支部建设好。支部班子健全,按期换届,经民主选举产生,有效引导和服务学生;团员发展、教育、管理,“推优”入党和团费收缴等工作扎实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执行规范;积极贯彻落实基层团组织活力提升方案;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任务。

(4)活动阵地好。建立了团校,学生参加团校培训比例高;建有“展翅计划”社会实践基地,基地作用发挥充分;有网站、橱窗、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充分利用并有效管理;有稳定的工作经费。

(5)工作求真务实,创新能力强,能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全团性品牌活动和重点工作富有成效,有1项以上具有示范推广作用的特色活动或工作。

2.五四红旗团总支

(1)班子建设好。班子健全,按期换届,经民主选举产生;班子成员整体素质良好,作风扎实,锐意进取;积极联系学生,热心服务学生发展,得到团员青年的积极拥护;能紧密联系各支部团干部,指导其工作开展。

(2)主题活动好。围绕服务大局、服务团员青年创造性开展工作,积极开展“一学一做”教育实践,组织团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团章、团史和团内相关文件,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健康,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吸引力强,参与面广,特色鲜明;实施素质拓展计划扎实有效。

(3)支部建设好。支部班子健全,按期换届,经民主选举产生,有效引导和服务学生;团员发展、教育、管理,“推优”入党和团费收缴等工作扎实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执行规范;积极贯彻落实基层团组织活力提升方案;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任务。

(4)活动阵地好。有开展活动必要的经费和阵地,阵地利用比较充分,管理比较有效。

(5)工作业绩好。有1项以上具有示范推广作用的特色活动或工作,工作和活动得到上级组织和广大师生的一致认可。

3.五四红旗团支部

(1)组织机构健全,支委分工明确。支委成员思想好,作风好,学习好,热爱本职工作,富有责任心;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2)团务工作扎实开展。支部严格遵守有关制度、条例、细则,支部组织生活、团员发展、教育、管理、“推优”入党和团费收缴、支部工作记录等工作正常开展。

(3)主题活动好。积极开展“一学一做”主题教育实践和主题团日竞赛;支部成员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的其他各项活动;实施素质拓展计划扎实有效。

(4)工作业绩好。支部成员团结互助,形成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支部成员在大学期间没有违规违纪现象,支部工作和活动得到好评;支部成员学习成绩优良,最近两次期末考试平均绩点在2.0以上。

4.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1)班子建设好。支委健全,按期换届,经民主选举产生;支部书记能力强,业务熟,威信高;支委成员思想好,作风好,学习好,体现出团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2)团务工作好。严格遵守有关制度、条例、细则,组织生活正常,制度健全有效;团员发展、教育、管理、“推优”入党和团费收缴等工作规范、扎实开展;团支部工作记录完整、详实。

(3)主题活动好。积极开展“一学一做”主题教育实践和主题团日竞赛,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吸引力强,参与率高,富有创意和特色;支部成员关心、支持并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的其他各项活动;实施素质拓展计划扎实有效。

(4)工作业绩好。支部成员团结互助,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支部成员学习成绩优秀,最近两次期末考试支部成员平均绩点在2.5以上;支部成员在大学期间没有违规违纪现象,工作和活动得到上级组织和广大师生的好评。

注意: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需从本单位本次已经确认推荐的五四红旗团支部中产生。

5.优秀团务工作者

(1)政治素质好,能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论述,有较好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

(2)本年度专职从事团务工作不少于半年。

(3)勤奋工作,锐意创新,能够根据校团委的工作要求,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活动,成效显著。

(4)作风扎实,全面贯彻“1+100”联系青年工作相关要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开拓进取,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5)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

6.团支部书记标兵

(1)政治素质好,能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论述。

(2)本学年度担任基层(班级)团支部书记不少于半年。

(3)热爱团的事业,工作认真负责,勤奋务实,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开拓进取,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工作成绩突出。

(4)大学期间无违规违纪现象且最近两次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在本支部30%以内,没有不及格课程。

(5)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

(6)所在团支部获得本学院团委推荐参评广东财经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或广东财经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7.优秀共青团干部

(1)政治素质好,能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论述。

(2)本学年度在各级团组织中担任团干部职务不少于半年。

(3)热爱团的事业,工作认真负责,勤奋务实,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开拓进取,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工作成绩突出。

(4)大学期间没有违规违纪现象,最近两次期末考试无不及格课程。

(5)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

8.优秀共青团员

(1)政治素质好,严格遵守、认真履行《团章》的有关规定。

(2)积极参加“一学一做”教育实践,踊跃参与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勤于学习,勇于创造,甘于奉献,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团员青年中起到良好的模范作用。

(3)大学期间无违规违纪现象、最近两次期末考试无不及格课程。

(4)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

注意:已获推荐参评优秀团务工作者、团支部书记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的,不再参评优秀共青团员。

9. 五四青春榜样

 “五四青春榜样”共设“学业榜样”、“科研榜样”、“创业榜样”、“敬业榜样”、“公益榜样”、“自强榜样”、“文体榜样”七个单项奖。

参选“五四青春榜样”评选的候选人必须符合本通知参选“优秀共青团员”的基本条件,且在对应领域有典型事迹:

1.学业榜样:大学期间平均绩点排在本学院本年级前三名且曾获得过校一等奖学金。

2.科研榜样:本学年在省级学术科研竞赛中,获得该项赛事最高级别奖项;或在国家级及以上学术科研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级别奖项;或获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攀登计划专项资金)重点项目立项;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中所列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3.创业榜样:具有良好的创业精神和完整明晰的创业方案,创业项目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创业类竞赛奖励或项目已落地实施,运营情况良好,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敬业榜样:在各级党团学组织工作总时间2年以上,现任院级及以上党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政治立场坚定,责任心强,为集体和同学们的利益无私奉献,为同学们提供服务与便利,为集体赢得荣誉,获得师生的认同,

5.公益榜样: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事迹突出,起到表率作用。

6.自强榜样:面对各种艰难境遇或挫折,能够不畏艰难、自信乐观、积极应对,通过自己的努力取得一定的成绩。

7.文体榜样:在省级文化、艺术、体育类竞赛中获得该项赛事最高级别奖项;或在国家级及以上赛事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或前八名以前名次。

科研榜样”、“公益榜样”、“创业榜样”、“文体榜样”可以团队名义或个人名义参选。以个人名义参选的,需为项目第一负责人。

二、表彰名额及申报说明

1.五四红旗团委:4个。

2.五四红旗团总支:4个。

3.五四红旗团支部:各学院按照支部数的20%推荐。

4.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各学院团支部数不足20个的,可推荐1个;团支部数量达到或超过20个的,可推荐2个。

5.优秀团务工作者:各单位申报名额不超过2个,具体表彰名额根据申报人数的一定比例来评选。

6.团支部书记标兵:各学院团支部数不足20个的,可推荐1人;团支部数量达到或超过20个的,可推荐2人。

7.优秀共青团干部:每个班级团支部可推荐1人。各学院团委、学院团委佛山校区团总支可各推荐5人(国际学院2人、继续教育学院4人)。研究生团委可推荐5人。

8.优秀共青团员:按本学院团员数的5%推荐。

9.“五四青春榜样”:每个奖项设获奖者1名,提名奖1-3名。

说明:校团委、佛山校区团工委及下属学生组织的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按其团员数的10%的名额评选。校团委、佛山校区团工委、校团委新闻宣传中心、素质拓展中心、青年志愿者协会团总支等团组织干部具备参选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资格,其它学生组织的干部均不参加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具备参评资格的组织按副部长(含副部长)以上干部数20%的名额推荐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名额不占各学院计划数。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1.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各学院团委、团总支申报——校团委召开全委会评选。总评分由自评分、全委会评分、校团委评分组成,占比分别为50%、30%、20%。

2.五四红旗团支部:符合条件的团支部申报——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召开团委(团总支)扩大会议,由申报团支部做展示汇报——学院团委(团总支)委员会投票评选——校团委审核。

3.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符合条件的团支部申报——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召开团委(团总支)扩大会议,由申报团支部做展示汇报——学院团委(团总支)委员会投票评选——校团委审核。

4.优秀团务工作者:符合条件的个人申报——校团委召开全委会进行评选(占70%)、校团委评分(占30%)——确定人选。

5.团支部书记标兵:符合条件的团支书本人申报——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召开团委(团总支)扩大会议进行评选——校团委审核。

6.优秀共青团干部:符合条件的团干部本人申报——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确定推荐人选——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召开团委(团总支)扩大会议进行评选——校团委审核(校团委、佛山校区团工委下属组织相关评选参照此流程进行)。

7.优秀共青团员:符合条件的团员本人申报——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确定推荐人选——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召开团委(团总支)扩大会议进行审核——校团委审核。(校团委、佛山校区团工委下属组织相关评选参照此流程进行)。

8.“五四青春榜样”:符合条件的个人申报——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召开团委(团总支)扩大会议确定推荐参加校级评审人员名单。(所有类别推荐人数总和不超过3人, 各类别申报数分布无限制。)以团队名义申报的,由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推荐——校团委召开全委会评选。

四、材料报送

1.申报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总支的,需提交对应的申报表(见附件1)、量化评分表(见附件2)、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从2016年4月起统计)、事迹材料(不超过3000字)。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项目申报所附佐证材料电子版请按照量化评分表的项目顺序建立文件夹,以方便审核。

2.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优秀团务工作者、团支部书记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五四青春榜样”的,需填报对应的申报表格(见附件3-附件9),申报表中的主要工作成绩或个人事迹材料一般控制在600-1000字,申报优秀团务工作者和“五四青春榜样”的一般控制在1000—1500字。

3.申报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总支的材料(佐证材料仅需提供电子版,其他材料需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请集中于4月21日(星期五)19:00—21:00提交至校团委秘书处,以便统一核对。

4.其他项目评优材料及评优申报汇总表(附件10)(佐证材料仅需提供电子版,其他材料需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请集中于4月25日(星期二)19:00—21:00提交至校团委秘书处,以便统一核对。

五、工作要求

1.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严肃认真,走群众路线,注意广泛听取党组织、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推荐上报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严格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推荐质量。

2.各学院团委要全面负责、科学统筹本学院两校区、各年级及本科生、研究生团组织、个人的推优工作。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挖掘和树立典型,以此次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宣传先进基层团组织和个人,让全校各级团组织学有楷模、赶有先进,努力开创我校共青团工作新局面。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附件:

1.2016-2017学年广东财经大学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申报表

2.2016-2017学年广东财经大学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评选评分表

3.2016-2017学年广东财经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4.2016-2017学年广东财经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申报表

5.2016-2017学年广东财经大学优秀团务工作者申报表

6.2016-2017学年广东财经大学团支部书记标兵申报表

7.2016-2017学年广东财经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8.2016-2017学年广东财经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9. 2016-2017学年广东财经大学“五四青春榜样”申报表

10.2016-2017学年广东财经大学共青团工作评优汇总表

 

共青团广东财经大学委员会

                                    2017年4月7日